[問題] 薪資的趴數問題?
大家好,小弟遇到一個棘手的問題,也沒有懂稅務的朋友可以問,目前很苦惱,來稅版請
教大家…
A和B執行某項業務所得(攝影),A和B人員分別填寫勞務報酬單給XX公司,
A人員應該要拿到12000元,
B人員應該要拿到9000元,
但處理帳務人員失誤,把12000+9000=21000的支票全部開給A人員,
造成A人員被代扣10%稅(2100元)以及1.91%的二代健保(401元),所以支票帳面是18499元
,
那因為XX公司已經開了支票,政府也代扣10%稅了,所以公司財務部門堅持說不能重開,
那支票不能重開,所以我只好請A人員把支票存戶之後,再轉9000給B人員,
問題來了,
請問B人員應該針對這9000元的收入,換算多少%數的稅金給A人員呢?
另外公司堅持票開出去政府已代扣10%所以票不能重開,這是合理的嗎?
因為我是發案的窗口,必須處理這些雜事,然後還要自認倒楣補貼1.91%的二代健保(401
元)給A人員QAQ
希望有懂這塊的稅務高手們指教了!
(手機排版請見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149.10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526900714.A.8B9.html
※ 編輯: AfterEffects (1.171.149.107), 05/21/2018 19:05:48
→
05/21 19:18,
8年前
, 1F
05/21 19:18, 1F
→
05/21 19:19,
8年前
, 2F
05/21 19:19, 2F
推
05/22 12:19,
8年前
, 3F
05/22 12:19, 3F
→
05/22 12:19,
8年前
, 4F
05/22 12:19, 4F
tax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