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ESPP/RSU報過台灣稅 J1/F1期間處分之影響?

看板tax (稅板)作者 (zuchen)時間6年前 (2020/01/20 12:53), 6年前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以前在台灣工作的時候,有獲得ESPP/RSU 當年也含在所得內報過台灣的稅 如今是以J1/F1學生身分待在美國 想問我假如在這段期間對我的ESPP/RSU做處分 是否需要報稅,甚至繳稅呢? 目前急需用錢想回收本金,突然發現身份尷尬 但是身邊應該是沒有律師/會計師可供諮詢 另外就是假如不處分,每一Q也會回饋些許股息 這個也需要提報嗎 (股息應該是遠低於課稅門檻) 希望板上大家有空能撥冗提供一些方向供參考 Thank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3.219.156.5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579496011.A.D71.html ※ 編輯: joey0207 (173.219.156.5 美國), 01/20/2020 12:54:03
文章代碼(AID): #1U9J9Brn (tax)
文章代碼(AID): #1U9J9Brn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