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全部扣除額與基本生活費差額

看板tax (稅板)作者 (萊汀)時間3年前 (2022/06/26 17:54), 編輯推噓3(303)
留言6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rgef594 (漂向北方)》之銘言: : 又到了報稅的季節 : 想詢我們夫婦是選擇列舉扣除 : 但是一開始系統沒有帶到房貸利息與捐款資料 : 我們手動把房貸利息與捐款手動新增後 : 看到全部扣除額是有變多,但是最終的繳納金額卻是沒有變 : 想詢問的是可扣除的最大上限是19.2W*N嗎?? : 謝謝 我也在想這個問題 後來我認為找到答案了 就是如果你的基本+列舉+特別扣除額 沒有超過19.2*N 就是以19.2*N來計算 除非你列舉+特別有超過19.2*N 不然就不用那麼辛苦 整理一堆發票跟醫療收據 不知道我的理解是正確的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227.9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56237289.A.E0E.html

06/26 20:25, 3年前 , 1F
正解沒超過 19.2N 就不用收集收據了 基本撫養一定人
06/26 20:25, 1F

06/26 20:25, 3年前 , 2F
數 要超過 19.2N 就很困難了
06/26 20:25, 2F

06/27 01:51, 3年前 , 3F
沒錯,就是這樣
06/27 01:51, 3F

06/27 22:27, 3年前 , 4F
所以特別扣除額對許多原本要照顧的對象,也變得沒有用了!
06/27 22:27, 4F

06/30 00:45, , 5F
台灣的稅制就是這麼奇葩,看似很多福利但多半只能選著
06/30 00:45, 5F

06/30 00:45, , 6F
用,還有排富啥鬼的
06/30 00:45, 6F
文章代碼(AID): #1Yk2pfuE (tax)
文章代碼(AID): #1Yk2pfuE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