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土增稅重購退稅 留意列管期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3年前 (2022/09/12 10:2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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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增稅重購退稅 留意列管期 2022-09-12 00:04 經濟日報/ 記者 翁至威/台北報導 https://reurl.cc/ERbqX1 土增稅重購退稅案件,地方稽徵機關會列管五年,並不定期清查是否有戶籍遷出、改作營 業或出租等情形。記者朱曼寧/攝影 土增稅重購退稅案件,地方稽徵機關會列管五年,並不定期清查是否有戶籍遷出、改作營 業或出租等情形。財政部表示,若因子女就學、因公務派駐國外、土地所有權人死亡等三 特殊原因而遷出戶籍,且查明實際上仍自住使用,可免追繳退稅款。 https://reurl.cc/RX9Kv9 政府為避免納稅人因被課土增稅,造成賣房子所得金額不夠買新房子,特別規定土地所有 權人在兩年內買賣自用住宅用地,可申請退回賣出舊屋所繳納的土增稅,貼補買新房土地 總額價款的差價,對換屋族而言,是相當值得把握的節稅方法。 不過為避免這項節稅優惠被用來避稅,核定重購退稅案件,都會由地方稽徵機關列管五年 ,並在列管期間內每年清查,鎖定常見違規項目,檢視重購退稅案件是否仍符合自用住宅 土地要件。 過去地稅局清查結果,最常發現戶籍遷出、改作營業或出租使用、再行移轉等違規樣態, 一旦被查到,將會被稽徵機關追回退稅款。 其中又以戶籍遷出最為常見,地方稅捐稽徵機關表示,重購退稅經核准後,重購土地自完 成移轉登記日起五年內,除所有權不能移轉外,還須持續有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其中一 人設立戶籍,才符合條件。 不過財政部也曾發布解釋令,若因子女就學需要、因公務派駐國外、土地所有權人死亡等 特殊原因下遷出戶籍,經查土地仍作自用住宅使用、並未改作其他用途者,可免追繳退稅 。 要留意的是,特殊情形認定要回歸到財部解釋令,過去北市曾有一案,屋主因聽信算命先 生建議,變更戶籍希望改運,還沒改運成功就先被追繳9萬元土增稅。 這位屋主向稽徵機關強調,房屋實質上仍是本人居住,也並未出租、營業等,希望比照子 女就學情況免予追繳,但稽徵機關認為,辦竣戶籍登記是基本要件,財政部解釋令僅限於 特殊情況,屋主的理由不可採,復查後仍維持原核定。 稽徵機關提醒,為避免當事人申請重購退稅後,就將重購土地移轉或轉作其他用途,藉以 逃漏土增稅甚至炒地皮,因此設有「五年不變」原則,列管期間須維持自用且不能遷出戶 籍,提醒民眾留意,以免節稅破功。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604904?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227.2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62949412.A.3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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