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員工認股可緩課稅 企業兩時間點應通知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3年前 (2022/09/14 09:4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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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認股可緩課稅 企業兩時間點應通知稅局 2022-09-13 18:31 經濟日報/ 記者 陳姿穎/台北即時報導 https://reurl.cc/kEp4j9 勞工示意圖。報系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影 勤業眾信表示,依《產業創新條例》規範,企業給予員工分紅入股、庫藏股發放、認股權 憑證等作為獎酬時,要留意三項規則,分別為員工在取得股票年度或股票可處分年度按時 價計算500萬元額度內可適用緩課;選擇適用緩課的員工若繼續在同集團任職滿兩年,可 以適用孰低課稅;最後,企業為員工擇定適用緩課時,有兩個時間點應通知稅局。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資深會計師張瑞峰指出,獎酬員工股份基礎給付,是指 發給員工酬勞股票、員工現金增資認股、買回庫藏股發放員工、員工認股權憑證及限制員 工權利新股等股份,企業以股利獎勵取代現金報酬,可提供員工參與經營、分享經營成果 的機會,而根據產創條例規範,員工因獎酬取得股票所產生的所得一定額度內,可延緩至 轉讓時課稅,而轉讓時得以取得股票或實際轉讓時的時價,按兩者孰低的價格計算員工所 得課稅。 張瑞峰表示,員工在取得股票年度或股票可處分年度按時價計算500萬元額度內的股票, 可以選擇適用緩課,不過一經擇定,就不能變更;而股票在實際轉讓時,應將全部轉讓價 格作為該年度的收益,依規定計算所得並申報課徵所得稅。 不過,如果員工當年度取得股票按時價計算高於500萬元,超過部分應在取得股票當年度 課稅,無法緩課;張瑞峰提醒,500萬元額度是以股票時價乘以取得股數計算,而非員工 得緩課的所得額;因此如果是高價股,可以緩課的張數會比較少。 除了股票時價500萬元內可以選擇適用緩課優惠,另外,員工如果持續持股並在同一集團 服務滿兩年,就可以適用「取得日時價」或「轉讓日時價」孰低者計算所得課稅,張瑞峰 指出,考量集團企業內部輪調為實務常態,員工不論在集團內母公司或子公司任職,服務 年資均可以併計,以利於集團內人才調動。 另外,張瑞峰提醒,因產創條例規定,公司員工如果適用緩課規定時,發行獎酬員工股份 基礎給付的公司,應在兩個時間點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備查,並通知公司所在地 的稅務局,第一、為發放股票隔年一月底前;另一時間為,員工持有股票且繼續服務屆滿 兩年的隔年一月底前。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609711?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5.1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63119606.A.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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