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危老重建減稅 避開兩誤區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年前 (2023/11/30 10:58),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危老重建減稅 避開兩誤區 2023-11-29 22:45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 /台北報導 https://reurl.cc/K3Gp1n 為鼓勵危老重建,政府提供地價稅、房屋稅減免 。聯合報系資料照 為鼓勵危老重建,政府提供地價稅、房屋稅減免,不過稅捐稽徵提醒民眾兩大常見失誤, 包含未依期限完成重建、所有權再移轉,都可能影響相關租稅優惠,提醒納稅人留意。 首先在重建時程方面,台南市政府財稅局表示,危老重建期間,因土地無法使用,地價稅 免徵;但若未依照建築期限完成重建,且可歸責於土地所有權人情形,將取消地價稅免稅 優惠。 https://reurl.cc/r6eQeO 危老稅負減免留意事項 財稅局表示,在危老重建期間,為避免因重建計畫的延宕而影響地方政府財政調度,因而 規定未依照建築法所訂建築期限內完工時,即屬可歸責於土地所有權人的情形,依法應課 徵地價稅。 財稅局指出,建管機關在核發建造執照時,應核定重建房屋的建築期限,倘未依規定展期 或已超過展期期限仍未完工等情形,建照將自展期期限屆滿日起失去效力,屆時建管機關 將以書面通知地方稅捐機關,依規定課徵地價稅。 因此財稅局提醒民眾,危老房屋在重建期間應特別注意「建築期限屆滿日」日期,以免逾 期未完工而損及自身租稅優惠權利。 其次則要留意所有權移轉,是否影響租稅優惠適用。財稅局表示,危老重建後兩年內,房 屋稅可減半徵收兩年,如個人兩年內未移轉所有權,減半徵收期間可再延長十年,亦即最 長12年,但延長期間若喪失所有權,將取消租稅優惠。 財稅局指出,許多年長地主在參與危老重建時,常會遇到租稅規劃難題,例如是要重建後 贈與小孩,或等去世後再子孫繼承,財稅局建議,在移轉財產時,除遺贈稅外,也應將其 他租稅成本納入考量,才不會平白喪失優惠。 舉例來說,李先生是重建前的房屋所有人,重建後兩年內適用房屋稅減半徵收,且未移轉 所有權,重建後三至12年可再延長減半優惠。但李先生在重建後第四年就將房屋贈與給女 兒,由於李先生已喪失所有權,女兒將無法適用房屋稅減半優惠。 若李先生尚未贈與前就去世,由女兒繼承房屋,也會因為李先生已喪失所有權,無法繼續 享有減半優惠。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607560?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7.1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01313094.A.A6B.html
文章代碼(AID): #1bP_f6fh (tax)
文章代碼(AID): #1bP_f6fh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