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修正「營所稅查核準則」 員工伙食費提高至3,000元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年前 (2023/12/13 11:2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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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營所稅查核準則」 員工伙食費提高至3,000元 2023-12-12 19:35 經濟日報/ 記者何奕萱 /即時報導 https://reurl.cc/3edA5R 稅務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營所稅查核準則部分條文修正近日發布,與5月12日預告草案的主要差異為免稅伙食費上 限由2,400元提高至3,000元,以及明文列舉應抵減及無需自前10年各期虧損扣除額中抵減 之各類所得額。 有關免稅伙食費限額之調整,就一般營利事業而言,其免稅額度由2,400元提高至3,000元 ,使員工應稅薪資所得減少,且可追溯自2023年起適用。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執業會計師黃彥賓建議,營利事業就今年1~11月已按原規定扣繳之薪資所得,可於明年1 月底前向稽徵機關辦理扣繳申報時一併將扣繳憑單調整為正確金額;至於溢扣繳之稅額, 由於扣繳稅款退稅流程繁瑣且費時,或可考慮直接於個人結算申報時將該溢扣繳稅額扣抵 應納綜所稅額以獲得回補,免去向國稅局逐案申請退稅之勞費。 有關應抵減及無需自前10年各期虧損扣除額中抵減之各類所得額,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 師事務所協理紀邦燦表示,除投資收益外,另加入多項免稅所得,如符合「所得免徵或免 納營利事業所得稅,惟損失亦得自課稅所得額減除」之特性,則該免稅所得額,應自前10 年各期虧損扣除額中抵減;至於不用抵減部分,亦加入多項免稅所得,如符合「所得免徵 或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損失亦不得自課稅所得額減除者」,則該免稅所得額,無需於虧 損扣除額中抵減。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63627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15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02437689.A.5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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