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個人海外所得 留意申報規定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年前 (2023/12/19 12:0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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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海外所得 留意申報規定 2023-12-19 00:53 經濟日報/ 記者何奕萱 /台北報導 https://reurl.cc/kr57bn 民眾申報綜合所得稅時,若同一申報戶取得非中華民國、香港以及澳門之所得合計逾100 萬元,且個人基本所得額合計逾670萬元,根據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應申報繳納。 圖/聯合 報系資料照片 民眾申報綜合所得稅時,若同一申報戶取得非中華民國、香港以及澳門之所得合計逾100 萬元,且個人基本所得額合計逾670萬元,根據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應申報繳納。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因海外所得非稽徵機關可查詢資料範圍,民眾如果向國內金融機 構申購境外基金,由於基金註冊地在境外,不論其配息或買賣所獲之損益,皆屬於海外所 得。當投資人尚未收到金融機構通知已實現的海外所得,應主動向其查詢年度所得明細, 確認所得類別與金額,如實申報基本稅額。 該局舉例,王先生辦理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只以稽徵機關所得資料辦理,綜 合所得淨額4,729,801元並繳納綜合所得稅1,062,320元。然而,經國稅局查獲王先生委託 國內金融機構受理的投資境外基金,當年度總海外盈利所得為815元、海外利息所得 966,388元,以及海外財產交易所得7,627,785元,加總共8,594,988元未計入個人基本所 得額申報,並進一步繳納稅款。因此,不僅要補稅262,637元【(綜合所得淨額+漏報海外 所得-6,700,000元)*20%-自繳稅款】,並依法裁處罰鍰。 該局提醒,民眾若有透過金融機構投資境外基金時,相同申報戶海外所得全年度合計數達 100萬元者,在結算申報時,要依規定一併填寫「個人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表」。民眾應依 稅捐稽徵法於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調查前,自動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補報,並加計 利息補繳所漏稅款,以免受罰。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649642?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3.1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02958402.A.DF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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