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賣房虧損 仍應申報所得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年前 (2023/12/21 10:3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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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房虧損 仍應申報所得稅 2023-12-21 00:57 經濟日報/ 記者楊文琪 /台北報導 https://reurl.cc/37DjmR 稅務示意圖。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個人房地合一所得稅制自2016年施行以來,屢有民眾出售屬個人房地合一所得稅課稅範圍 的房地但發生虧損,誤以為只要向地政機關辦理實價登錄,即不須辦理房地合一所得稅申 報,而遭罰鍰處分。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出售房地即使虧損也需申報房地合一所得稅 。 北稅局指出,屬個人房地合一所得稅課稅範圍的房地交易所得或損失,不論有無應納稅額 ,皆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5規定,於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次日起算30日內自行填具申 報書,並檢附契約書影本及其他有關文件,向所轄稽徵機關辦理申報;其有應納稅額者, 應一併檢附稅款繳納收據。 北稅局舉例,納稅義務人小張於2021年3月8日以新台幣890萬元買入A房地,之後於2022年 間以885萬元出售、並於2022年5月10日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交易結果為虧損,但小張未 於2022年6月9日以前(自2022年5月10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辦理房地合一所得稅申報, 經北稅局查獲,以小張係房地合一所得稅制施行後第一次裁罰案件,處以行為罰1,500元 。 小張對此不服,申請復查主張本次交易並無所得,且已依規定向地政機關登錄實價,不應 處罰。經北稅局以房地合一所得稅主要是採自行申報制,個人出售房地不論有無應納稅額 ,均應向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申報,與小張向地政機關辦理實價登錄係屬二事,駁回小張復 查申請。 北稅局呼籲,個人交易屬房地合一所得稅課稅範圍的房地,即使交易結果為虧損,仍應依 限申報房地合一所得稅,以免被裁處行為罰。另外,房地交易損失可檢附國稅局核定損失 金額的核定通知書,申請自交易日以後三年內之房地交易所得中減除。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655057?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3.1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03126059.A.9C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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