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投資租賃改良物 不能享優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周前 (2024/10/25 11:0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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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租賃改良物 不能享優稅 2024-10-25 00:24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以未分配盈餘投資租賃改良物,因未取得建物所有權, 因此不能適用《產業創新條例》租稅優惠。 為鼓勵營利事業以年度盈餘從事實質投資,依產創條例規定,公司可有條件將投資金額, 列為當年度未分配盈餘的減除項目,以達節稅效果。 符合實質投資類型,包括像興建或購置供自行生產或營業用建築物、軟硬體設備或技術等 ,依據產創條例第23條規定,只要在盈餘發生年度的次年起三年內,進行實質投資金額達 100萬元,即可列為當年度未分配盈餘實質投資減除項目,獲取租稅優惠。 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承租建築物及進行租賃物改良支出,不得列為未分配盈餘實質投資 減除項目。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314335?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7.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29825416.A.DC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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