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賣舊制中古屋 三步驟報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天前 (2025/02/21 11:3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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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舊制中古屋 三步驟報稅 2025-02-21 00:36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胡順惠 /台北報導 https://reurl.cc/96KV08 民眾去年若有出售適用舊制課稅的中古屋,今年5月報稅時記得申報,報稅時可牢記三大 步驟,依序為檢視成本資料、判斷是否為豪宅、計算財產交易所得。聯合報系資料照 財政部官員提醒,民眾去年若有出售適用舊制課稅的中古屋,今年5月報稅時記得申報, 報稅時可牢記三大步驟,依序為檢視成本資料、判斷是否為豪宅、計算財產交易所得。 房地產交易所得稅根據房屋取得時間點分為新制、舊制課稅。「新制」即房地合一稅,在 2016年元旦後取得或2014年1月2日後取得且持有兩年內,並在2016年元旦後交易,就適用 新制,須在過戶次日起30日內申報。 https://reurl.cc/RLZvDn 其餘情況則採「舊制」課稅,通常以中古屋較多,舊制無須在30日內申報,但須在隔年5 月併入個人綜所稅申報。財政部提醒,舊制房屋申報有三步驟。 首先是檢視成本、成交價格等資料。許多民眾會產生疑問,財政部每年都公布「個人出售 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是否可直接按財政部頒定標準計算? 官員表示,財政部公告內容僅是設算標準,若納稅人能提出實際交易價格及成本,仍是直 接以「賣價減成本」核實課稅,實際賺多少、就計入多少所得。 只有當漏報、未能提出 證明且國稅局也查不到交易資料時,才需以部頒標準推算賺了多少。 第二,若確定無法提出成本資料,須以部頒標準推算時,接下來要判斷出售房屋性質,因 部頒標準針對豪宅是以房屋部分的「成交價」20%來推算所得,而非豪宅則以「房屋現值 」乘以一定標準(各行政區不一)來訂定,通常豪宅稅負較重。 第三,按財政部標準來計算所得時必須留意,舊制只針對房屋課稅,土地交易不課稅,因 此若為豪宅案件,必須先區分出成交價有多少部分歸屬房屋部分、多少屬於土地,再按財 政部規定的20%獲利率計算所得。 舉例來說,王小姐去年交易台北市適用舊制的中古屋,成交總價8,000萬元,已超過台北 市豪宅門檻6,000萬元,屬於豪宅交易。此案房屋現值1,280萬元,土地現值1,920萬元, 房地現值合計3,200萬元,其中房屋占比為40%。 計算所得時,先算出房屋部分成交價,即8,000萬元乘以40%,為3,200萬元,再乘以獲利 率20%,推算這樁交易案賺了640萬元,王小姐今年5月報稅時,應將640萬元納入所得申 報。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561935?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5.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40109058.A.F7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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