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不動產仲介佣金 當心漏報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4周前 (2025/03/21 09:3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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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仲介佣金 當心漏報 2025-03-21 03:00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https://reurl.cc/eM8N9R 不動產示意圖。 聯合報系資料照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個人從事不動產買賣仲介並收取佣金或酬勞,該收入屬於《所得 稅法》規定的「執行業務所得」,應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依法辦理綜合所得稅申報, 若未依規定申報,可能面臨補稅與罰鍰。 台北國稅局說明,個人居間仲介不動產買賣時,依市場交易習慣,可能會向買方或賣方收 取仲介報酬,這筆收入應視為執行業務所得,需扣除必要費用後計入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 ,並依法辦理結算申報。 國稅局解釋,若納稅人無法提供相關必要費用證明文件,可依財政部訂定「執行業務者費 用標準」,以固定比例計算必要費用,目前一般經紀人標準費用率為20%。 舉例來說,阿花2021年間出售一筆不動產,成交總價為8,000萬元,交易過程中,她支付 2%佣金給介紹人阿德,即160萬元,阿德收到佣金後,在當年度申報綜所稅時卻未如實申 報該筆收入。 經國稅局查獲後,阿德因未能提供相關費用憑證,國稅局依規定,以其佣金收入160萬元 的20%計算必要費用,金額為32萬元,核定其執行業務所得為128萬元,並依法補徵稅款, 並處以罰款。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622140?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7.10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42521103.A.0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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