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進項稅額扣抵 留意申報時限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1天前 (2025/04/18 11:0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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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項稅額扣抵 留意申報時限 2025-04-18 01:00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營業人,若經稅務機關查獲有短報或漏報銷售額情形,即使事後補 提合法進項憑證(如發票),也無法在短漏報當期抵減銷項稅額,應特別注意申報時限與 規定。 台北國稅局強調,營業人的進項稅額是否能扣抵或退還,以「已申報」為前提,營業人應 依規定申報,以維自身權益。 國稅局說明,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5條規定,營業人不論當期是否有銷售 額,都應按期填報營業稅申報書,並附上退稅或扣抵所需相關文件,向主管國稅局據實申 報銷售額與稅額。依規定,進項稅額是否能扣抵,須是申報時一併提出並登載的憑證才具 扣抵效力。 若等到稅務機關查獲漏報銷售額後,營業人才補提進項憑證,就無法用這張憑證來抵減當 期稅金,因為這張發票並未在原申報期間提出,依法不可列為當期可扣抵項目,但仍可在 後續正確的申報期間中使用。 舉例來說,甲公司2024年10月銷售一筆房屋交易,但未開立統一發票且漏報400萬元銷售 額,應納營業稅為20萬元,經稽徵機關查獲後依法裁罰,甲公司直到2025年3月才提出一 張來自仲介公司的進項發票,載明進項金額為20萬元、進項稅額1萬元,主張應從裁定的 漏稅額中扣除1萬元。 國稅局表示,該發票並未在原應申報期間申報,也非主動提出,而是在被查獲後才補提, 因此依法不得用來抵減此次所漏稅額,但這張進項發票仍可在2025年3-4月期營業稅申報 中正常扣抵。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68173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10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44945362.A.A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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