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今年期房屋稅 適用舊標準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周前 (2025/04/21 10:59), 編輯推噓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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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期房屋稅 適用舊標準 2025-04-21 03:00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 /台北報導 財部雖已公布最新租金標準,但由於公布時間趕不上房屋稅申請變更期限(今年為3月24 日),因此今年期房屋稅,房東能否適用出租優惠稅率,仍是以財政部去年公布的112年 度租金標準來判斷。 今年房屋稅租金標準是適用112年標準,但今年申報去年綜所稅的租金應適用113年度標準 ,兩者有落差,房東應留意相關規定。 地方稅務局表示,囤房稅2.0上路後,房東出租且申報租賃所得達標,房屋稅可適用較低 稅率1.5%至2.4%,稅負不增反減。 財政部去年公告的112年度住家用房屋租金標準,不分新屋、舊屋,皆是以房屋評定現值 的一定比率來計算。舉例來說,台中市房屋租金標準為房屋評定現值的22%,假設台中市 甲屋住家用房屋評定現值為100萬元,房東在今年5月申報綜所稅時,須申報年度租金所得 達22萬元以上,房屋稅才能適用較低稅率1.5%至2.4%。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686995?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9.2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45204377.A.D3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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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e1RIPq_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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