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發給員工退休金 應先由專戶支付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1周前 (2025/05/27 09:4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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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給員工退休金 應先由專戶支付 2025-05-27 00:44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 /台北報導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已依規定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日後支付勞工退休金或 資遣費,應儘先由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支付,不足之數,才能以費用列支。 為保障勞工退休金權益,雇主應依勞基法規定,在舊制年資勞工每月薪資總額2%至15% 範圍內,依照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存儲。但該怎麼動用這筆錢,又該如何列帳, 成為企業常會弄錯的最大問題。 台北國稅局進一步說明,依所得稅法規定,適用勞基法之營利事業,依勞基法提撥之勞工 退休準備金,或依勞工退休金條例提繳之勞工退休金或年金保險費,每年度得在不超過當 年度已付薪資總額15%限度內,以費用列支。 若營利事業已依前開規定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者,以後職工退休或資遣,依規定發給退休 金或資遣費時,應先由勞工退休準備金項下支付;不足支付時,始得以當年度費用列支。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76574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4.1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48310030.A.65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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