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把握最後3天!房屋稅2.0遷戶籍、繳納大限 只到6月2日
把握最後3天!房屋稅2.0遷戶籍、繳納大限 只到6月2日
2025-05-28 17:33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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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2.0新制上路,許多人還不清楚要將戶籍遷入,才能適用自住優惠稅率,可要把握
期限前更改以免錯失省稅時機。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財政部賦稅署28日提醒,房屋稅2.0新制雖自去年7月1日正式上路,但適用自住房屋與出
租房屋的新課稅規則,今年5月1日才首次實際開徵,為配合戶籍登記與出租認定等新規定
,原訂3月24日截止的申報期限,已延長至6月2日,距離戶籍登記截止僅剩3天,呼籲納稅
人務必盡速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辦理,避免錯失1%或1.2%的自用優惠稅率。
賦稅署副署長陳慧綺指出,今年度的自住或出租房屋案件,若經核准後發現稅額認定錯誤
,稽徵機關將重新核發稅單並延長繳納期限;已繳納者,稅額多繳部分也會主動退還,若
民眾申請更正並經查證確實課稅有誤,也將比照處理。
陳慧綺提醒,今年房屋稅的繳納截止日同樣為6月2日,若未於期限內完成繳納,依法每逾
3日將加徵1%滯納金,最高可加至10%;逾期超過30日仍未繳納者,將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如繳款書遺失或尚未收到,也應盡速向稽徵機關申請補發,以免影響繳稅權益。
針對近期地方政府誤將自住房屋附屬停車位課以2%非自用稅率的情況,陳慧綺說明,依據
財政部1985年函釋,若停車位為公共設施或用途與主建物一致,應比照主建物適用自用稅
率,台北市已針對約5萬多件重新核發正確稅單,新北市則有約9,000多件也進行更正,均
會同步展延繳納期限或啟動退稅程序。
而外界關心的「單獨登記車位是否算第二戶」問題,陳慧綺強調,車位並不具住宅性質,
不會列入全國持有戶數計算,不會影響納稅人適用單一自住房屋優惠稅率的資格。
陳慧綺也提醒,納稅人若符合「全國僅持有一戶」條件,但若該戶為高價住宅,仍無法適
用1%的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因房屋稅2.0新制對房屋現值仍設有限額門檻,請納稅人留意
自身適用條件。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77055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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