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補繳燃料費 應找監理站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天前 (2025/07/18 09:1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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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繳燃料費 應找監理站 2025-07-18 02:11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汽車燃料費每年7月繳納,雲林縣稅務局表示,近期常接到民眾詢問,甚至前往稅務局申 請補發「燃料稅單」,但這筆費用不是稅,也不是由稅務局發單,部分民眾還會誤把這張 單子當作「使用牌照稅」,誤以為早已繳過,結果因未如期繳納遭催繳,增加不少困擾。 稅務局澄清,燃料費並非「燃料稅」或「使用牌照稅」,而是由公路監理機關依《公路法 》規定徵收的「規費」,性質和地方稅完全不同,若民眾遺失繳款單,應洽詢車籍所在地 監理站,稅務局無權補發繳款書。 稅務局說明,汽車燃料費是用來作為公路建設、維修與安全管理的財源,由交通部所屬監 理機關每年7月寄發繳費單;而「使用牌照稅」則是地方稅,每年4月由各縣市政府開徵, 用途為地方財政收入,兩者分屬不同徵收機關與法源依據。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879666?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5.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52801158.A.C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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