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加買車位 須重新申請優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周前 (2025/07/22 08:00),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加買車位 須重新申請優稅 2025-07-22 00:45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彰化稅務局提醒,民眾若已取得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的房地,日後又加買 同一地號的車位或土地持分,仍須重新提出申請,經稽徵機關核准後,才能適用優惠稅率 。 稅務局提醒,一般用地稅率與自用住宅用地至少相差四倍以上,若未及時申請,可能導致 稅負大幅增加。 稅務局解釋,常見民眾購屋後再加買車位,或透過買賣、繼承、贈與等方式陸續取得同筆 土地更多持分,卻誤以為原本已申請自用住宅稅率、新增部分就可自動適用,但只要是新 取得土地面積,即使地號相同,也須再次申請,否則將以一般用地稅率課徵。 舉例來說,某民眾原有房屋土地已適用千分之2自住稅率,後來加購一處與房屋地號相同 的車位,作為自家停車使用,卻未重新申請,結果車位部分被課以千分之10至55的一般用 地稅率,稅負大增。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887165?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5.2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53142438.A.D76.html
文章代碼(AID): #1eVjIcrs (tax)
文章代碼(AID): #1eVjIcrs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