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爸爸等不到預售屋蓋完就走了!兒女漏報這筆錢被稅局盯上
爸爸等不到預售屋蓋完就走了!兒女漏報這筆錢被稅局盯上
2025-07-24 10:45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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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主若在預售屋交屋前死亡,支付的款項屬於遺產。本圖為示意圖,非新聞所舉案例。(
本報系資料庫)
買預售屋還沒交屋就過世,房子還沒到手,算不算遺產?高雄國稅局提醒,這種情況下不
動產還沒過戶,並不屬於被繼承人的房屋或土地,而是對建商的一種「債權」,換句話說
,只要有付款,就要把付款金額列入遺產申報,不能忽略。
國稅局表示,預售屋買賣契約從簽約到交屋通常需要三至四年時間,若買方在建案尚未完
工交屋前就不幸過世,因當時尚未取得房地產權狀,依遺產稅規定,應將其視為對建商請
求過戶的不動產買賣債權,並按死亡時已付款金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
舉例來說,林先生在2024年1月與建商簽約,購買某建案的12樓住宅與一個地下停車位,
房地總價為1,820萬元,其中住宅與土地1,600萬元、車位220萬元,預計2027年底完工交
屋。
沒想到,林先生在2024年4月過世,家屬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時,提供買賣契約書、發票
與匯款資料,顯示林先生生前已支付建商330萬元,這筆錢就是對建商的債權,應併入林
先生的遺產總額課稅。
國稅局進一步說明,稅務機關為方便民眾辦理遺產稅,會提供被繼承人名下的財產清單作
為申報參考,不過,這份清單目前並不會顯示預售屋資訊,因此若被繼承人生前有購買預
售屋,繼承人需主動向建商查詢付款金額與相關資料。
若因忽略而未申報這筆債權,日後遭查獲,不僅需補稅,還可能面臨處罰。國稅局提醒,
家中如有成員買預售屋,應保存好買賣契約、付款證明與收據,並讓繼承人知情,以利將
來若需辦理遺產稅申報,能順利且依法處理。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893074?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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