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加密幣課稅 立院提建議:財部應研擬虛擬資產稅務專章
加密幣課稅 立院提建議:財部應研擬虛擬資產稅務專章
2025-07-27 01:46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 /台北報導
https://is.gd/Pq2acN
全球數位經濟近年持續改變投資與支付型態,隨數位資產普及,運用區塊鏈技術的加密貨
幣迅速發展。(路透)
全球數位經濟近年持續改變投資與支付型態,隨數位資產普及,運用區塊鏈技術的加密貨
幣迅速發展。立法院法制局專題研究報告指出,財政部應研擬增訂「虛擬資產稅務專章」
或制定專法,也就是必須要明確定義加密貨幣課稅性質,甚至研議加密貨幣課徵遺產及贈
與稅的必要性。
財政部現行加密貨幣所得稅課稅規定,主要分為兩大類,買賣證券性質之加密貨幣,損益
應被列為證券交易損益;買賣非證券性質的加密貨幣,應依規定課徵綜所稅或營所稅。
https://reurl.cc/yAM7DE
立法院法制局針對加密貨幣進行專題研究,從法律、政策與全球實務探討加密貨幣稅務規
範。研究報告指出,台灣目前對加密貨幣課稅雖已從原先的觀望轉為實質納入課稅範疇,
但仍缺乏明確立法規範與執行細則,易導致實務操作困難、稅負不確定性高,若未建立完
整稅務規範,恐不利稅基保全與產業發展,也不利我國成為數位資產友善環境。
研究報告建議,財政部應研擬增訂「虛擬資產稅務專章」或制定專法,也就是必須要明確
定義加密貨幣課稅性質,包括視為財產、所得或支付工具等,並統一各種交易類型對應的
課稅類別,同時研議建立估值基準與扣除成本規則,讓外界可以更明確依循。
其次,必須要落實資本利得稅制度與交易者分類,參照美、法兩國作法,依據持有期間與
交易頻率,區分長短期投資人與營利性交易者,並設定合理免稅門檻與簡易課稅制度。
借鏡歐盟、日本、新加坡等國作法,研究報告認為,主管機關或可研議明文規定加密貨幣
買賣免徵營業稅,但針對實際商品及服務交易部分,仍應依既有稅制正常課稅之可行性,
並且應審酌手續費、中介服務等課徵營業稅的適當性。
另外,也建議財政部,應研議加密貨幣課徵遺產及贈與稅的必要性,同時應建立數位資產
移轉與信託規範,確保財產移轉過程符合法規與課稅公平。
https://udn.com/news/story/7239/8898831?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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