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財部:免納囤房稅2.0房屋 擬新增護理之家等5大類
財部:免納囤房稅2.0房屋 擬新增護理之家等5大類
2025-07-25 18:03 中央社/ 台北25日電
財政部今天預告草案,將新增5大類房屋可免納囤房稅2.0新制全國歸戶課稅,包含依相關
法律許可設置的身障福利機構、一般護理之家或精神護理之家、精神復健機構、安置及教
養機構,以及符條件的傳教人員宿舍。
換言之,上述房屋免累進課徵最高4.8%稅率,而是有望適用較低的2%稅率。
財政部指出,草案預告期至9月23日,此規定將回溯自113年7月1日生效,由於房屋稅已繳
納完畢,所以草案生效後,稽徵機關將陸續啟動退稅流程或更正稅額。
房屋稅課稅所屬期間,是指前一年7月1日起至當年6月30日止。114年期房屋稅5月開徵,
首度適用囤房稅2.0新制。
財政部今天預告草案,新增5大類房屋可以免納囤房稅2.0新制全國歸戶課稅,經目的事業
主管機關依相關法律許可設置4類機構提供其服務對象住宿的房屋,包含身心障礙福利機
構、一般護理之家或精神護理之家、精神復健機構、安置及教養機構。
同時,財政部草案亦新增財團法人或寺廟登記宗教團體所有,未與傳教佈道教堂及寺廟相
連或在同一範圍內,專供傳教人員住宿的房屋,可免納囤房稅2.0。
房屋稅條例針對住家用房屋區分為自住、非自住,「自住」全國限3戶,稅率比「非自住
」低。
囤房稅2.0上路後,房屋所有人、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全國僅持有1間房屋,而房屋現值
在一定金額(含該金額)以下,若符合供房屋所有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並完
成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則可適用「全國單一自住」優惠稅率1%。
若房屋所有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合計持有2戶、3戶,仍屬自住,均適用稅率1.2%。非自
住房屋(包含符合一定條件的出租、繼承)法定稅率為1.5%至4.8%,持有戶數愈多、適用
稅率愈高。
除這次新增的5類,財政部先前已陸續將公有房屋、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勞工宿舍、公
益團體興建且無償供災區民眾的房屋等,納入可免計入囤房稅2.0全國歸戶課稅的範疇。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89671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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