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外國專才享租稅優惠 「同時」符合三項條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1周前 (2025/07/28 12:2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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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專才享租稅優惠 「同時」符合三項條件 2025-07-28 00:39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 /台北報導 https://is.gd/URBnS4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外國特定專業人才若要享有租稅優惠,須符合三大條件。圖/聯 合報系資料照片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外國特定專業人才若要享有租稅優惠,須符合三大條件,包括因 工作而首次核准在台灣居留、從事經認定特殊專長的專業工作、受聘前五年未設有戶籍且 不屬於稅法中的境內居住者。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規定,2018年起,凡符合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各專 業領域的外國特定專業人才首次來台工作,在台灣居留滿183日,且薪資所得超過新台幣 300萬元的課稅年度起算五年內,薪資所得超過300萬元部分之半數,免予計入綜合所得總 額課稅,且海外所得免課徵基本稅額(最低稅負)。 台北國稅局表示,租稅優惠並非人人都適用,除要依規定須取具勞動部或教育部核發的外 國特定專業人才聘僱許可文件,或持有內政部移民署核發的就業金卡,也要「同時」符合 三項條件。 https://reurl.cc/RkXQNn 外國特定專才租稅優惠 圖/經濟日報提供 第一,因工作而首次核准在台灣居留;第二,在台灣從事經認定特殊專長相關之專業工作 ;第三,受聘僱從事專業工作之日前五年內,在台灣未設有戶籍且非屬《所得稅法》規定 的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國稅局指出,必要條件中的「首次」核准居留,主要是指第一次來台工作,即以特殊專長 取得就業金卡或外特專聘僱許可及居留許可。 實務上曾有外籍人士來台工作時,雖已先申請就業金卡或外特專聘僱許可,但因主管機關 核發作業時間較長,只好先另外申請一般聘僱許可,取得一般許可後,才拿到外國特定專 業人才相關證明,這種情況下是否仍可適用租稅優惠? 國稅局解釋,此情況仍可認定為「首次」核准,只要其他條件都符合,仍可適用租稅優惠 。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900126?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5.16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53676987.A.4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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