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承攬工程印花稅 有眉角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1周前 (2025/07/29 10:48),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承攬工程印花稅 有眉角 2025-07-29 01:10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屏東縣財稅局表示,依《印花稅法》規定,承攬工程契約須按實際承攬金額的千分之1繳 納印花稅,但此處所指的「承攬金額」不包括營業稅在內。 財稅局說明,印花稅屬契約行為稅,承攬工程契約的印花稅,應由雙方立約人在書立合約 後繳納,若契約書中有明確載明「含稅」、「含稅金額」或「含稅總價」等字樣,則可從 契約總價中扣除營業稅額,僅就扣除後的金額計算印花稅。 舉例來說,一份承攬金額為105萬元的契約,若載明「含稅」,可先扣除5萬元營業稅,剩 下的100萬元即為應稅承攬金額,應以千分之1計算,應繳印花稅為1,000元。 不過,若在契約書中未載明含稅字樣,或無法區分稅額與承攬金額,則須就契約書記載的 總金額全數計稅,套回上述例子,在未註明含稅狀況時,則應就105萬元的全額按千分之 一繳納印花稅,稅額為1,050元。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902242?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5.11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53757290.A.746.html
文章代碼(AID): #1eY3PgT6 (tax)
文章代碼(AID): #1eY3PgT6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