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2026報稅/海外所得申報 別踩三地雷
2026報稅/海外所得申報 別踩三地雷
2026-04-28 01:19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https://pse.is/8zbqgt
海外所得申報 別踩三地雷。聯合報系資料照
5月報稅季來了,愈來愈多民眾投資海外基金、股票或持有KY股,但海外所得申報規定與
國內所得不同,一不留意就可能踩雷。國稅局提醒,去年若有海外所得,須依規定申報最
低稅負,實務上最常見三大地雷,包括未主動申報、誤判所得性質、錯誤計算損益。
首先,國稅局指出,納稅人最常見疏忽就是「未主動申報」。不少民眾誤以為海外所得會
像國內所得一樣,列入稽徵機關提供的查詢或試算資料,但實際上,海外所得並不在查詢
範圍內,納稅人須自行彙整申報。若因未查到資料而忽略申報,將可能構成漏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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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是「誤判所得性質」。國稅局指出,常見情形包括將KY股票配發股利誤認為國內所得
,或將大陸來源所得列為海外所得,實際上,KY股利屬海外所得,應計入基本所得額,申
報最低稅負;而大陸來源所得則應併入台灣來源所得,合併課徵綜所稅,若分類錯誤,將
影響整體稅負計算。
第三則是「錯誤計算損益」,部分民眾在申報海外財產交易所得時,常出現重複扣除成本
或誤用盈虧互抵的情況。
國稅局說明,金融機構寄發的海外所得明細表,多已採移動平均法計算成本,所列金額為
扣除成本後的淨所得,不可再自行扣除一次。此外,海外財產交易損失目前僅能在同一年
度內,從同類的財產交易所得中扣除,不能拿來抵減利息或股利所得,也不得遞延至以後
年度使用。
另在投資操作上,國稅局也提醒,海外基金轉換在稅法上視同先贖回再申購,即使沒有實
際匯入現金,仍須在當年度計算原基金損益並申報所得,若誤以為無須課稅,也可能造成
漏報。
國稅局表示,依規定,海外所得達100萬元,且基本所得額合計超過750萬元者,即須申報
最低稅負,若基本稅額較一般所得稅額高,就要補繳差額。由於海外投資型態日益多元,
相關規定也較為複雜,建議納稅人於報稅前先盤點全年投資資料,釐清所得類型與計算方
式,以免因申報錯誤影響自身權益。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467587?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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