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提前分房地給子女避遺產稅 地價稅竟從5千變2.5萬元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1周前 (2026/08/08 17:4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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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分房地給子女避遺產稅 地價稅竟從5千變2.5萬元 2026-08-08 11:36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即時報導 https://reurl.cc/RROQ99 民眾在規劃生前贈與時,除了考量遺產稅,也應一併評估地價稅影響,以免省了一種稅, 卻增加另一種稅負。示意圖,非新聞當事者。(取材自pexels.com@David Kouakou) 不少民眾為了降低未來遺產稅負擔,會提前將房地贈與子女。不過,稅務局提醒,若房屋 與土地分別贈與不同子女,看似省下遺產稅,卻可能因不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規 定,導致地價稅暴增4倍,反而得不償失。 新竹稅務局日前就接獲一起案例,竹科某科技公司退休高階主管老張(化名),規劃將房 屋贈與兒子、土地贈與女兒,希望提前完成財產傳承並降低遺產稅負擔。 然而,由於房屋與土地分屬兄妹所有,而兄妹屬旁系血親,不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 惠中「房屋須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的規定,因此無法適用千分之2 優惠稅率,只能按一般用地稅率千分之10課徵。 原本老張的土地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地價稅僅需繳納5,000元,完成贈與後,因 失去優惠資格,地價稅增加至2萬5,000元,是原本的5倍,因此,民眾在規劃生前贈與時 ,除了考量遺產稅,也應一併評估地價稅影響,以免省了一種稅,卻增加另一種稅負。 稅務局表示,地價稅一般用地採累進稅率課徵,稅率從千分之10至55不等;符合自用住宅 用地資格者,則可適用千分之2優惠稅率,與一般用地最低千分10相比,至少相差4倍,因 此是否符合優惠資格,對稅負影響相當大。 稅務局提醒,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須同時符合「3要件、2限制」。3要件包括 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須於該地設有戶籍、土地未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以及土 地上的房屋須為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2限制則為都市土地面積不得超過 300平方公尺(約90.75坪)、非都市土地不得超過700平方公尺(約211.75坪),且土地 所有權人、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原則上僅能有1處適用優惠。 此外,無論是買賣或贈與,只要土地所有權人發生變更,即使實際使用情形沒有改變,也 必須重新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土地所有權人應於每年9月22日前向稅務局提出 申請,當年度才能適用優惠稅率;逾期申請者,須自次年起才能享有優惠。若經核准後, 使用情形及相關條件未變更,日後則無須再次申請。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678832?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1.6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86182250.A.C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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