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陳幸妤離婚掀話題!夫妻離異分產 留意三稅事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6天前 (2026/08/14 11:5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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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幸妤離婚掀話題!夫妻離異分產 留意三稅事 2026-08-14 01:54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https://pse.is/9gk5gv 對一般夫妻來說,離婚除監護權、贍養費等問題,婚後累積的財產如何分配,也可能牽涉 契稅、土增稅、贈與稅等稅負議題。 圖/AI生成,非當事人,非新聞現場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與骨科醫師趙建銘傳出離婚消息,受到外界關注。雖兩人離婚後 如何處理財產,外界不得而知,但對一般夫妻來說,離婚除監護權、贍養費等問題,婚後 累積的財產如何分配,也可能牽涉契稅、土增稅、贈與稅等稅負議題。 《民法》規定,夫妻婚後若未另外約定財產制度,原則上適用法定財產制。當夫妻離婚,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雙方婚後取得且現存的財產,在扣除婚姻存續期間所負債務後, 如果一方剩餘財產較多,原則上雙方差額應平均分配,財產較少一方可主張「剩餘財產差 額分配請求權」。 https://pse.is/9gk5q5 舉例來說,假設丈夫婚後取得且符合計算範圍的剩餘財產為1,000萬元,妻子為200萬元, 雙方相差800萬元,妻子原則上可主張其中一半、也就是400萬元的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 權。 不過要注意的是,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的財產等,依法不納入剩餘財產分配範圍,不能單 純把夫妻名下所有資產直接相減。 另外,若離婚分產涉及不動產,稅負也有差異。夫妻一方依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取得 房屋,法律性質屬婚姻關係終止所產生的債權債務關係,並非買賣、交換或贈與,因此不 屬契稅課徵範圍,不必申報繳納契稅。 若分配的是土地,也可依規定申報土地移轉現值,並申請不課徵土增稅,不過,「不課徵 」不等於土增稅永遠消失,未來土地再移轉給第三人時,仍須依規定計算漲價總數額,且 因土增稅採累進稅率,屆時可能面臨較高稅負。 此外夫妻協議離婚時,一方依離婚協議給付另一方財產,並非贈與行為,可免課贈與稅, 但關鍵在於「白紙黑字寫清楚」。如果離婚協議書已載明財產給付內容,日後又出現協議 書以外的財產移轉,當事人若主張同樣屬於離婚時約定的給付,就必須自行舉證;若無法 證明,且被認定屬無償移轉,就可能被課徵贈與稅。 民眾也要留意請求權時效。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道有剩餘財產差額起 ,兩年間不行使就會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也就是離婚或一方死亡起,超過五年 未行使,同樣會消滅。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690146?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0.1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86679415.A.58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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