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保單要保人變更 留意遺贈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1小時前 (2026/08/21 12:2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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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單要保人變更 留意遺贈稅 2026-08-21 01:10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https://pse.is/9hftjz 父母幫子女買保單,等孩子成年後再把要保人改成子女,看似只是更改保單資料,背後卻 可能同時牽動贈與稅與遺產稅。示意圖。圖/AI生成,非當事人,非新聞現場 父母幫子女買保單,等孩子成年後再把要保人改成子女,看似只是更改保單資料,背後卻 可能同時牽動贈與稅與遺產稅。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指出,變更要保人等同將保單財產權益 贈與子女,若父母在變更後二年內死亡,保單價值還須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不少父母在子女年幼時購買保單,由父母擔任要保人、子女擔任被保險人,等到子女成年 後,再將要保人變更為子女,這種情況屬於贈與行為,應依規定申報及繳納贈與稅。 https://pse.is/9hftl2 除了贈與稅之外,如果父母在變更要保人後兩年內死亡,還要留意遺產稅問題。依《遺產 及贈與稅法》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配偶、各順序繼承人及其配偶等特定親 屬財產,應視為被繼承人遺產,併入遺產總額課稅。 因此,父母將保單要保人變更為子女後,如果在兩年內死亡,申報遺產稅時,應以被繼承 人「死亡日」保單價值併入遺產總額,而不是因為先前已申報過贈與稅,就不必再計入遺 產。 這項規定主要是避免父母,透過生前贈與安排來規避遺產稅。 不過,這不代表同一筆財產要完整繳兩次稅。國稅局說明,如果死亡前二年內變更要保人 的保單,已併入遺產課徵遺產稅,先前已繳納的贈與稅,加計依規定計算的利息,可以從 應納遺產稅額中扣抵。 扣抵金額設有上限,不得超過這筆贈與財產併入遺產總額後所增加的應納遺產稅額。 國稅局提醒,民眾替子女規劃保單時,如果準備將要保人由父母改為子女,不能只把它當 成單純的保單資料變更,還要留意背後涉及的財產權益移轉及贈與稅問題;若變更後兩年 內發生繼承,也別漏報遺產稅,以免遭補稅處罰。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704402?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5.103.1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87286581.A.8F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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