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贈與境外股權 要課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0分鐘前 (2026/08/25 12:38),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贈與境外股權 要課稅 2026-08-25 00:55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只要是經常居住我國境內的國民,無論贈與的是境內或境外財產 ,只要同一年度贈與財產總額超過當年度免稅額,就須申報贈與稅,常見納稅人忽略境外 股權贈與亦屬課稅範圍,導致漏報,提醒納稅人留意。 至於境外公司股權價值如何認定,高雄國稅局說明,如果贈與的是未上市、未上櫃且非興 櫃的境外公司股權,依規定,應以贈與日該公司的資產淨值,計算所持有股權的價值,再 以此作為計算贈與稅的課稅基礎。 實務上,民眾可能認為,境外公司是在國外設立,持有股權也屬境外財產,誤以為將股權 贈與子女時,不需要在台灣申報贈與稅。不過台灣的《遺產及贈與稅法》是「屬地」兼「 屬人」主義,經常居住我國境內的國民,贈與境內或境外財產,都屬於贈與稅課稅範圍。 因此只要同一年內贈與的財產總額,超過當年度贈與稅免稅額,就應自贈與行為發生次日 起30日內,向稽徵機關辦理贈與稅申報,不能因贈與標的是境外財產就忽略申報義務。 舉例來說,美美(化名)為經常居住我國境內國民,今年6月30日將持有的境外A公司50% 股權贈與兒子。A公司屬於未上市、未上櫃且非興櫃公司,贈與當天公司資產淨值為5,400 萬元,因此美美贈與的50%股權價值為2,700萬元。 以今年贈與稅免稅額244萬元計算,2,700萬元扣除免稅額後,贈與淨額為2,456萬元,按 10%稅率計算,應納贈與稅245.6萬元。 國稅局提醒,國人若將境外公司股權贈與他人,應確認是否達贈與稅申報門檻。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711456?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5.67.20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87632702.A.1BE.html
文章代碼(AID): #1gZHm-6- (tax)
文章代碼(AID): #1gZHm-6-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