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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租稅由承租人負擔 房客仍拿去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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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上....很多人遇到的困難是. 1.房東不給身份證字號,房客也報不了稅. 2.房東以親友的名義簽訂契約. (或是根本從頭到尾都是親友出面,真正房東根本不知是誰). 雖然以上都可以在承租時要求對方提供相關證明. 但是真的會那麼做的人很少. 尤其是房屋租賃市場明顯不對等. 房東又不是第一次租房子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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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有看過最高法院的判例.... 不過不要叫我找..我找不出來的...大意如下:. 基本上...房東不能要求房客不行報稅.... 因為這是房客的法定權益,而且算是房東有逃漏稅的行為.... 不過房東可以要求多出來的稅金要房客來負擔,這部份是沒有問題... 納稅義務人一樣是房東,這點不會改變,只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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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個話題一直是本版熱烈討論的點。. 至於這點約定有沒有牴觸公法其實很難說耶。. 約定"增加之稅捐由承租人負擔",真的有牴觸公法嗎?. 這個約定並沒有變更納稅義務人,也沒有約定禁止報稅來逃漏法定納稅義務,. 很難肯定它有牴觸公法耶。. 換成白話,. 某甲對某乙說"這筆錢你要幫我繳",某乙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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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爬過文...有點似懂非懂的. 不過現在比較想知道的一件事情就是.... 如果今天我租了房子 契約也訂了. 然後我跑去報稅 基本上房東在約期滿前不能漲我的房租(對吧?). 所以房客也可以耍賤 直接拿去報稅 等他說要漲的時候搬走. 是這樣的嗎? (如果在資料齊全的情況下). --. 以下是宅男們的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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