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pixnet] 站長far給使用者的一封信

看板toberich (創業)作者 (書虫)時間17年前 (2007/03/21 23:3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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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並不反對利用學術網路栽培有創意的新血公司 相對的學術網路是有很豐富的資源是非常適合的搖籃 不過我認為應該建立制度 當有償行為發生時....應該提播多少的比例進行回餽 若不回饋就提起控告~依公器私用進行賠償與罰款 回餽金建議以基金會形式統一控管 用途可以用來擴充學術網路設備或培養這些方面的人才 有個良好而正面的循環機制~才會越來越好 ※ 引述《mamalove (透明的)》之銘言: : 之前板上有轉 朱學恆的 無名小站告訴我們什麼 一文 抓幾段再來看一遍 : 而且,各位可能還沒注意,Stanford和MIT都是私立學校 : ,他們愛怎麼幹就怎麼幹,頻寬也是私立學校自己買的,外人 : 沒辦法插嘴。他就算愛送給自己學生頻寬我們都管不著。但他 : 們這麼有錢的學校都斤斤計較,該給的授權費和股份都要照規 : 矩給。而國立交通大學拿的是國家的錢,TANET用的是教育部 : 的費用和建制,就算國立交通大學資工系對學生很慷慨,國 : 立交通大學對學生很慷慨,但教育部為什麼要出錢出硬體出 : 頻寬給人去創業? 我,也有繳稅,為什麼我要出錢資助這些 : 把公有資源拿去賺錢,然後把錢收到自己荷包的學生和社會 : 人士? : 無名小站絕對不是什麼Web 2.0的新典範,它是Web 2.0 : 在台灣最糟糕的一堂課。這種惡例一開,日後其他人 : 會紛紛前仆後繼拿TANET來創業,而且屁股拍拍就走。 : 下次我要是乙背背或是WEBSGV,我根本不用花錢併購, : 派群學生到某校去臥底,假裝創辦校園服務,搞個類似Facebook : 的東西,大用TANET頻寬之後就帶著資料和網站逃到校園外 : 開公司,隨便丟給學校一點麵包屑,然後再轉手賣個幾億元, : 論功行賞每個人分個幾千萬,你看這多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0.1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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