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經驗]加盟的陷阱自身經驗分享
※ 引述《skipwife (skipwife)》之銘言:
: 看到最近新聞政府在推促進加盟
: 我以自身加盟甜品店慘賠的經驗來分享一下
: 基本上這是一個微利高風險投入時間長的慈善事業
: 在這一個食物鏈下先吃到的是加盟主
: 然後是儀器商 裝潢業者 房東 原料商 工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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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剩下的才是業者的
: 但業者要付出加盟金和承擔店的營運 虧損和潛在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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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相信她們說得可以賺很多
: 通常如果加盟金要回收可能要6~10年
: 甜品週期也要能到那麼久
: 而且加盟主如果要促銷是剝削業者的利潤
: 物料漲價就跟著漲 但售價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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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去宣傳也是業者要做 但你是在幫加盟主打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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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後一堆環境衛生 工讀生愛來不來 沒單子可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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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車的鄰居和房東 其他天災人禍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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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你想收店家盟主就會以簽約本票脅迫
: 然後就接收你的店
: 所以這是一個吸金的直銷老鼠會模式
: 想知道我加盟的是哪家可以寫信問
: 在提振經濟方面我想這魚骨效應中得到利益的人也不少
: 只是創業者得到的是骨頭而已
筆者mark起來的部分完全跟加盟主無關,
這些也能算是總公司的責任嗎?
那些問題就算自己創業都會遇到,
怎麼可以算在總公司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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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熟一點,做生意就是上戰場,
死活都要想辦法靠自己爭來。
徹底來說,總公司真的沒有義務幫你做起來,
只有少部分把加盟商視為自己「分公司」的總公司,
才會真的用心去栽培你。
為什麼?
就像筆者說的,
因為他在培養他的競爭對手。
為什麼要簽本票?
因為誰知道你是不是會如實按照契約在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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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加盟商的角度看覺得總公司很可惡,
覺得他們賺了很多錢。
但其實總公司開放加盟的時候,
也會遇到算計總公司的加盟主。
把know-how學一學,
沒多久就自己開業去。
機器設備也不搬,
就放在那裡讓總公司去拿。
某些食材物料,就會自己去買更便宜的替代品,
不會如實的跟總公司進貨。
如果你是總公司,會不會生氣?
會不會覺得這群人很沒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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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可以告訴各位,
市場上做生意就是這樣的。
尤其很多做生意的人超不講信用,
講好的事情,也簽了合約,
說落跑就落跑了。
你想告他?
可以阿,曠日廢時而已,
他們也可以裝痞痞的就跟你說沒錢,
了不起爛命一條給你。
如果你是總公司,這種人一次兩次,
你要如何防堵未來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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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不是老為總公司講話,
而是要凸顯出這個市場的現實問題。
就像筆者之前談加盟的概念一樣,
人都是自利動機的。
大部分的人往往都只把「自利」擺在「信用」前面,
就算有了合約還是一樣。
不要跟我說你不會這樣想,
如果自己去進土司一條只要18元,
跟總公司買要20元;
你還會真的去跟總公司買才有鬼。
等加盟主從菜鳥變油條了,
很多事情是拿他沒辦法的。
甚至最後刻意跟總公司鬧開了,
直接從下個月開始就不加盟。
你是總公司,又能如何?
徒增一個競爭對手在士林,
結果總公司現在要去士林開店,
反而要跟自己原本的加盟商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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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筆者在之前談加盟,
為什麼會說那是談判籌碼問題。
站在總公司的角度來看,
當然要在你還小的時候,
就壓著你死死的,
以後你才不會有機會背叛。
在商場上,很多老闆是不相信人性本善的,
寧可透過一些手段壓著你,以避免後續的問題發生。
現在加盟金給你收的高高的,
以後就算你背叛了,
我也認了,至少可以賺到一筆錢彌補損失。
用加盟金來cover背叛的風險,
或者其他相關衍生出來的成本。
這就是加盟背後的意義~~
(話說,本票這回事某種程度上也只是嚇嚇人而已,
如果簽名的人脫產,其實總公司還是一毛都要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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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筆者知道,
因為自己曾經當過總公司。
也曾經是信任加盟商的老闆,
但最後被加盟商聯合起來背叛,
搶走了大部分的顧客。
要告他們嗎?
大都是一群又窮又沒錢的單親婦女,
一個媽媽養兩個孩子,住在老舊的公寓,
要怎麼告的下去?
就算告贏了,又能得到甚麼賠償?
連律師費都不夠賠。
所幸後來沒有繼續那條路,
但筆者學乖了,
如果再重頭來一次,
我會建立完整的輔導機制,但不會仁慈。
因為
Business is just bus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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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很明白的告訴你,
加盟所能賺到的錢,
其實遠比你想像中要少。
因為總公司比你清楚這個行業的毛利跟市場狀況,
你認為,有可能讓你出資100萬,
就立刻賺到100萬嗎?
這是不可能的事情。
如果以筆者現在來抓加盟的回收年限,
大概也會讓你辛苦個3~5年,
才有機會讓你回本。
請注意,是回本,
回本的意義不代表你不會賺錢,
只是如果考慮加盟金以及設備投資,
恐怕就是還沒回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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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年很長嗎?
那你有沒有看到總店建立know-how時候,
所面對的辛苦跟風險?
統一超商據說剛創立時虧了7年,
虧到本來都要收起來了。
後來是徐重仁救了起來,
才有現在的7-11。
你現在嫌7-11的加盟金很貴嗎?
那你有沒有看到他們在虧的時候是虧了幾億元?
統一超商最近在國內投資了Cold-Stone冰淇淋店,
我同學在裡面做事,告訴我全台七家店,
除了台北跟高雄的之外,其他都賠錢。
要當總公司有這麼簡單嗎?
他們必須先去try市場的水溫,
並且衡量哪些產品好賣,哪些不好賣?
怎麼經營?要多少人力?
台灣人的口味喜歡哪一種?
這些都是人家先去try市場的風險,
而加盟總公司,只是經營一個很成熟的營運模式,
卻承擔區域市場的風險而已。
所以說,你的風險比較低,
總公司也算得出來毛利問題,
以及考慮到他當初承擔風險,
自然就要大大咬你一口。
這就叫做:做生意
別太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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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覺得不公平又能如何?
籌碼都在總公司手上,
你不加盟7-11還有人在後面排隊。
一般人又能靠甚麼去談判呢?
沒有。
所以,自己創業跟加盟的風險差在哪裡?
差別在:
自己創業 = 營運風險 + 市場風險
加盟創業 = 0 + 市場風險
所以,自己創業風險比加盟創業風險更高,
當然理論上要可以賺比較多錢。
在這種模式的比較之下,
總公司已經透過幾年的研究,
幫你找出一條確定的營運方式,
讓你不用摸索,就立刻可以上手賺錢。
當然要跟你收加盟金,
而且是大大咬你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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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殘酷嗎?
筆者希望你們先明白,
做生意就是這樣。
既然要從商,
就要習慣這是一個資源爭奪戰。
既然是戰爭,就會有人被犧牲。
只是老謀深算的成功企業家,
比較有機會算計菜鳥,
而菜鳥如果願意繼續屢敗屢戰,
有一天也會輪到你獨攬好康。
別以為那些檯面上的大老闆都是正派君子,
上媒體或商周的訪問都講的很冠冕堂皇,
事實上論做生意的手腕,檯面下可都是暗潮洶湧。
看看阿扁的事件就好了,
多少金控去賄絡總統,
只為了求可以合併國有銀行,
繼續壯大他們的勢力。
他們平常都做甚麼?
就是進行我們所認為的骯髒的人脈交流,
促進政商關係。
但是商場上只會以成敗論英雄,
沒有人會管你是光榮的失敗,
還是骯髒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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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叫各位當卑鄙小人,
只是這種商場現況,
是你我都無力改變的事實。
筆者相信,如果今天你苦撐了10年,
終於讓你的事業飛黃騰達,
當你要開放加盟的時候,一樣會覺得便宜了別人。
你會想:我為什麼要讓別人白白知道我的know-how呢?
所以會狠狠咬你一口,
這會是很難想像的事情嗎?
在我來看,
是再正常不過的商業思維。
只要總公司沒有欺騙你,
也按照合約履行義務,
其它的事情就要自己去解決。
千萬不要存有過多浪漫的幻想。
那怕是再有名的加盟品牌,
通通都一樣。
切記,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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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經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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