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土地問題

看板toberich (創業)作者 (chwuuu)時間14年前 (2012/02/10 14:1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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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不是承租 那應該是設定地上 權具有物權效力 其功用較債權效力強 民法對地上權定義:謂以在他人土地之上下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之權。 ※ 引述《BossSB (小大)》之銘言: : 想問一下對土地較懂的板友, : 一塊兩千坪的旱地,售價一百萬, : 只有使用權,這樣能做些甚麼? : 土地所有權是別人的,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24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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