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買房/分租,用個人還是公司好呢?
※ 引述《sdhpipt (風颺的心)》之銘言:
: ※ 引述《aaronpw (阿丸)》之銘言:
: : 滿多中小公司年營業額在3000萬以下用擴大書審申報(不動產租賃1000萬以下)
: : 且個人所得稅率較高時 有時候透過公司說不定比較省 要看個人狀況
: : 不過營業稅5%就是額外的負擔
: 嗯,擴大書審的純益率是根據 "營業額" 核定的
: 然後繳完營所稅之後再利用股東分紅分配
: 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
: 兩稅合一之後再補稅或退稅
: 我不覺得會比較省....
: 比如說年收租100萬
: 個人: 57萬 x 綜所稅率
: 公司: 4.76萬(營業稅) + 95.24萬 x 0.1(核定純益) x 綜所稅率(因為兩稅合一)
: ^^^^^^^^^^^^^^
: 公司要想辦法找到很多支出憑證去攤掉那個營業稅
: 不然光營業稅的金額就不止自然人5%所得稅了
: 更何況自然人還一堆免稅額跟扣除額
: 個人綜所稅率較高時,用公司比較有利
: 因為核定純益率比較低
嗯嗯 因為之前有幫一個長輩試算 在他房產很多的情形下因為書審純益率僅收入的8%
即便加上5%的營業稅也還算划得來,例如
個人: 57萬x40% = 22.8萬 (邊際稅率,忽略各項扣除額 因本身就有其他類別收入可抵)
公司: 4.76萬 + 95.24萬 x 8%(書審率) x 17% x 40% = 7.8萬
只是給原PO文作者一個思考的方向,因為我也不知道他的收入是多少? 未來有沒有
實質創業並使用該公司的計畫(實質經營下有些成本可能就並非這邊的決策成本)?
: : 看你的公司是不是未來真的有實際營運,若不是的話公司五人以下
: : 勞保不用成立投保單位 健保雖沒有此規定但通常跟勞保走 也是有人投保公會
: 健保的公司負責人不能保 "工會" 的
: 應該是職業工會,不是公會喔! :D
這個我本身了解 只是筆誤 謝謝指教
: 還有會計費用,你找記帳士幫你報稅
: 一年總要個15,000 ~ 20,000吧
: : 這點是真的 不過要看房客配不配合
: : 電話傳真是設總機才需要這麼多 沒有實質營運也可以用一支
: 一支至少差200以上,光是月租費就差很多
: 營業用是265不能抵通話費
: 住家用是70可抵25通話費,差很多
: : 另外營業用不動產房屋稅土地稅也會比較高
: : 不過應該可以申請最低1/6的使用,其他當一般使用或個人的自用住宅
: : 這點我也覺得很奇怪,因為設立公司時國稅局人員會私下去場勘
: : 有時候看門口有時問樓下管理員 一般我聽說都是5~6坪設一間公司合理
: : 這個比率不是很清楚
: 通常都會進去你公司直接看,只在樓下沒進去是失職喔! :D
: 一般都是1/2營業1/2住家
: 有什麼特殊狀況才會給你到1/6
根據我創業的經驗還有問到好幾個創業朋友的經驗,是沒有聽到進來場勘的
是有在門口看招牌 這樣看來有很多公務員都失職了
: 更大的問題在於土增稅
: 土增有一生一屋或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稅率
: 你用公司持有就不能用了
: 用個人名義持有,想賣之前一年先遷戶籍進去
: 設好自用住宅再賣
: 如果持有時間長,省下來的錢可能差上百萬
只是個情境假設:若原PO一輩子就這間房子最值錢,在此前提下土增稅的問題就很重要了
但他若以後有其他房產投資,也許其他房產更適合利用此優惠
不過實價登錄後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現值是有可能大幅調升
但如前面所說 若個人稅率很高時 活得越久 綜所稅省下來的金額可能遠大於土增稅
的優惠稅率差異,所以我覺得綜合考量個人的狀況才會比較準,僅供參考
: : 另外個人綜所稅報稅時若貸款利息可列舉扣除,若非自用住宅應該就不行了
: : 若走地下 房客的租金也不能申報扣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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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14:27,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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