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買房/分租,用個人還是公司好呢?
※ 引述《sdhpipt (風颺的心)》之銘言:
: ※ 引述《lose1225 ()》之銘言:
: : 是這樣的,我有點想買一間或租一間房子,再隔間,分租出去,
: : 我知道很多商務中心就是這樣,不過還是想請教一下大家。
: : 因為我一開始的想法,是有點想其中一間可以自用當辦公室,
: : 其他的租給學生或上班族住。
: : 1. 因為現在房屋出租需要扣二代健保的補充保費,
: : 而且房租收入,應該要併入個人所得稅中扣繳吧?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應該是公司給付給個人租金時要代扣2%保費
所以你用公司名義持有房屋再出租給個人應該沒有這個問題
個人租給公司才有
: 房租收入 x 57% = 所得
: 併入綜所稅總所得
: : 假如是用公司的名義來租給人,應該只要5%的稅,
: : 還是有其他更低的稅可以適用呢?
: 公司是這樣,房租有5%的營業稅要先繳掉
: 然後房租收入併入全部收入
: 全部收入 - 全部成本 = 稅前純益
: 稅前純益 x 17% = 營利事業所得稅
滿多中小公司年營業額在3000萬以下用擴大書審申報(不動產租賃1000萬以下)
且個人所得稅率較高時 有時候透過公司說不定比較省 要看個人狀況
不過營業稅5%就是額外的負擔
: : 用公司名義和任人名義當房東,哪種會比較有利?
: 除非你規模很大 不然一定是用個人名義持有比較有利
: 公司有一大堆會計成本 勞保健保費用
: 只買個三五間房用公司絕對不划算
看你的公司是不是未來真的有實際營運,若不是的話公司五人以下
勞保不用成立投保單位 健保雖沒有此規定但通常跟勞保走 也是有人投保公會
: 而且個人也比較有機會不報稅 用地下經濟去走
這點是真的 不過要看房客配不配合
: 另外,就是水電電話等費率
: 你用個人名義去買房子 就是用住家的費率
: 用公司名義就會變成營業費率
: 尤其是市話會差很多 兩支電話一支傳真
: 一個月就會多800~1000元
電話傳真是設總機才需要這麼多 沒有實質營運也可以用一支
: 雖然可以報支出 但是省下來的稅金通常不夠差價
另外營業用不動產房屋稅土地稅也會比較高
不過應該可以申請最低1/6的使用,其他當一般使用或個人的自用住宅
: : 2. 昨天好奇打去問一間商務中心,
: : 他說他們坪數約100坪,申請可以登記99間公司,
: : 請問這是跟稅務人員談的嗎? 還是這數字、比例怎麼訂出來的?
這點我也覺得很奇怪,因為設立公司時國稅局人員會私下去場勘
有時候看門口有時問樓下管理員 一般我聽說都是5~6坪設一間公司合理
這個比率不是很清楚
: : 3. 當房東,在租跟給自住、商用辦公上,
另外個人綜所稅報稅時若貸款利息可列舉扣除,若非自用住宅應該就不行了
若走地下 房客的租金也不能申報扣抵
: : 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嗎?
: : 是否有前輩可以分享你們所知道的呢?
: : 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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