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買房/分租,用個人還是公司好呢?

看板toberich (創業)作者 (阿丸)時間13年前 (2012/10/22 15:2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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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dhpipt (風颺的心)》之銘言: : ※ 引述《lose1225 ()》之銘言: : : 是這樣的,我有點想買一間或租一間房子,再隔間,分租出去, : : 我知道很多商務中心就是這樣,不過還是想請教一下大家。 : : 因為我一開始的想法,是有點想其中一間可以自用當辦公室, : : 其他的租給學生或上班族住。 : : 1. 因為現在房屋出租需要扣二代健保的補充保費, : : 而且房租收入,應該要併入個人所得稅中扣繳吧?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應該是公司給付給個人租金時要代扣2%保費 所以你用公司名義持有房屋再出租給個人應該沒有這個問題 個人租給公司才有 : 房租收入 x 57% = 所得 : 併入綜所稅總所得 : : 假如是用公司的名義來租給人,應該只要5%的稅, : : 還是有其他更低的稅可以適用呢? : 公司是這樣,房租有5%的營業稅要先繳掉 : 然後房租收入併入全部收入 : 全部收入 - 全部成本 = 稅前純益 : 稅前純益 x 17% = 營利事業所得稅 滿多中小公司年營業額在3000萬以下用擴大書審申報(不動產租賃1000萬以下) 且個人所得稅率較高時 有時候透過公司說不定比較省 要看個人狀況 不過營業稅5%就是額外的負擔 : : 用公司名義和任人名義當房東,哪種會比較有利? : 除非你規模很大 不然一定是用個人名義持有比較有利 : 公司有一大堆會計成本 勞保健保費用 : 只買個三五間房用公司絕對不划算 看你的公司是不是未來真的有實際營運,若不是的話公司五人以下 勞保不用成立投保單位 健保雖沒有此規定但通常跟勞保走 也是有人投保公會 : 而且個人也比較有機會不報稅 用地下經濟去走 這點是真的 不過要看房客配不配合 : 另外,就是水電電話等費率 : 你用個人名義去買房子 就是用住家的費率 : 用公司名義就會變成營業費率 : 尤其是市話會差很多 兩支電話一支傳真 : 一個月就會多800~1000元 電話傳真是設總機才需要這麼多 沒有實質營運也可以用一支 : 雖然可以報支出 但是省下來的稅金通常不夠差價 另外營業用不動產房屋稅土地稅也會比較高 不過應該可以申請最低1/6的使用,其他當一般使用或個人的自用住宅 : : 2. 昨天好奇打去問一間商務中心, : : 他說他們坪數約100坪,申請可以登記99間公司, : : 請問這是跟稅務人員談的嗎? 還是這數字、比例怎麼訂出來的? 這點我也覺得很奇怪,因為設立公司時國稅局人員會私下去場勘 有時候看門口有時問樓下管理員 一般我聽說都是5~6坪設一間公司合理 這個比率不是很清楚 : : 3. 當房東,在租跟給自住、商用辦公上, 另外個人綜所稅報稅時若貸款利息可列舉扣除,若非自用住宅應該就不行了 若走地下 房客的租金也不能申報扣抵 : : 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嗎? : : 是否有前輩可以分享你們所知道的呢? : : 謝謝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40.210
文章代碼(AID): #1GXFNsnK (tober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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