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創業和投資

看板toberich (創業)作者 (天荒地老)時間12年前 (2013/07/17 00:26), 編輯推噓-5(1621169)
留言206則, 1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6 (看更多)
※ 引述《johnny12 (接近無限透明的藍)》之銘言: : 2.募資管道的合法性。 : PTT是個學術平台,不適合募資。這還需要多做解釋嗎?應該不用! 是誰認定的 是你嗎??還是你認為的多數? 如果我這邊的多數創業老闆認為ok呢?? 當然現在已經明文禁止了 : 你希望你的資金被拿去軍火嗎?還是販毒?無論如何,募資就是必須合法。 怎樣叫合法?怎樣又叫不合法? : 這個行為我不認為適合在這裡出現。 : 如果真的遇上詐騙?除了投資人自己負責以外,難道這個學術板能替他負責? :   虧損該找台大嗎? 你投資股票失利賠錢 你會找幫你開戶的證券商負責嗎? 還是妳會承認自己的判斷錯誤? 先謝謝原po提供的資訊 我仔細的研究了一下 最有可能來解釋不適合募資的是這一條 九、 連線單位及其使用者應禁止或不得為下列不符合台灣學術網路設置目的之行為: (一) 利用台灣學術網路從事營利性商業活動。 所以募資是屬於營利性商業活動? 如何判定? 如果我募了資不作任何商業行為 是否違反學術網路規定? (當然我認為募資跟商業活動是兩件事情 我也有可能募資來作為週轉金) 再來看看這一條 (二) 存取影響兒童與青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之資訊。但因教學或研究之必要,且已設置適 當之區隔保護機制者,不在此限。 我不確定ptt帳號的申請是否有年齡限制及查驗 所以是不是也有可能一個未滿16歲的青少年男女可以在完全沒有任何適當之區隔保護 機制的情況下 任意瀏覽sex板上的各種奇怪資訊跟唬爛文?? 既然如此 sex版是不是要即刻關閉? 因為現行的ptt無法滿足這個學術網路規定 ====================================================================== 我不認識那個幫燈泡廠募資的o大 我也不認識這個j大 純粹針對你的文章作討論 理性一點囉 :) --              "把會微笑的回憶送給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3.216.249 ※ 編輯: daimond 來自: 1.173.216.249 (07/17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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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ptt站規的態度是任何涉及營利的行為,基本上都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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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禁止的,甚至與營利活動有相關性就不行。這也是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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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群組很少開放給遊戲代理商設公開版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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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 所以募資=營利行為 這樣的解釋該由誰來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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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了資不作商業行為,是指什麼樣的目的呢?為了個人週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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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我講的啊 募來的現金也可以像是跟銀行貸款週轉金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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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00:31, , 7F
公開募資,台灣是不是有相關的募款法律規定?(我忘了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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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資本性的擴張 也可以只做周轉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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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00:31, , 9F
的法律名稱,基本上個人是不能夠公開募款,不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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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講的是公益募款 那個有法令規定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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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慈善目的,也有相關的法律作為站方處置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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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現在好奇的是 募資=營利行為 是如何判定及由誰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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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方以及主管機關,台大方面與教育部也有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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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言之,白話點說就是:台大與教育部,說不行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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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 那他們說不行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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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第二條部分,站方目前對帳號申請是有審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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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我講解洗錢防治給你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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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不合法 不信我們來拉到組務或是站長版吵吵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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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但我認為創業版不應該去測試主管機關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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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講給我聽 你有資料就可以po出來大家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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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要大家一起來跟教育部泡個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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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DDDDD 十多年前還真的有個Apiece板被關掉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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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之後被說不行才不做,這不是創業版應有的作為與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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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呀 那一起討論sex版的合法性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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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D大若真的對這主題有興趣,往上寄信給群組長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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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大家都用自己的想法去思考 覺得自己講的才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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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x版的合法性是他版事務了,若D大要討論,請移駕sex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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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法條拿出來看 那是不是有問題的版也要一起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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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自己講的才是對的,而是決策權在站方、群組長以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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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iece比現在的性板有趣多了。還有,當年性板可以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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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機關的手上,D大有疑慮的話,請直接找有決策權的人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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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00:37, , 33F
你們的觀點太侷限在單一個案 要扯法條就會有其他狀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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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在這裡說再多也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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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疑慮 我只是針對j大的文章好奇 所以提出一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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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iece關板導致一些板友去把性板戰到鎖板,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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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若真的對募資有需求,去reddit開一個版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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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可以直接設成封閉性社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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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j大提到洗錢防制法 那我們可以來研究一下兩者相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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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27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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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大捍衛自己立場,D大也捍衛自己立場,但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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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0:02, , 168F
有幫助的再來講~大家都會引經據典,但誰說誰對?現在唇槍舌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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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0:06, , 169F
我不需要樓上幫我發言,請講自己的東西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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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0:09, , 170F
誰跟你正反雙方?你一定要在這裡討論違法的事情就對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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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0:30, , 171F
oca...你說違法,請你具名去提告!不要嘴上無毛老講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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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0:31, , 172F
是違法的,就去禁止!不是違法的,就是互相吵來吵去!有意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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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0:34, , 173F
法規都丟出來了,你看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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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0:37, , 174F
我早就說你不看別人po的文,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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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3:10, , 175F
Desen有人肚子沒料得靠別人護航 不用再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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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5:14, , 176F
johnny12:你說違法,那你去檢舉O大阿!那你就去行動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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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5:15, , 177F
johnny12:你是聽不懂喔!違反就去檢舉阿!你是不看人PO文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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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ny12:肺炎講太多,人家會把你當玩笑話看!快去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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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5:16, , 179F
OCA+johnny12 我無意人身攻擊!但你就趕快提出具體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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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5:17, , 180F
OCA+johnny12:若你們遲遲不行動,只會打嘴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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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A+johnny12:那我就尊您們為2013年暑假嘴砲怪客2人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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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5:18, , 182F
desen大,可以停了吧,有點過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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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5:20, , 183F
NaoGaTsu:那嘴砲怪客老是說啥法規法規,那若真有,就勇敢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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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5:20, , 184F
我也主動刪文~不想論戰~不過他們老是想要繼續污染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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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5:21, , 185F
不過嚴格來說,他們也沒有行動的義務,也沒有任何人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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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5:21, , 186F
利這樣要求,和政治一樣,並不是每一個人都想要去參選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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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5:21, , 187F
若真有其事,我們應該要以正視聽! 鼓勵做正確,不鼓勵嘴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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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5:22, , 188F
我們污染版上 不過odio沒有 對嗎?XD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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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5:22, , 189F
長,但對政策發發聲,還是有不少人願意的。我不會認為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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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5:22, , 190F
樣就像嘴砲,只是參與度比較低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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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5:22, , 191F
您鼓勵勇敢執行,那也很好,但那是您的價值觀,也尊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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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5:23, , 192F
人的價值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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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5:23, , 193F
人家O大,重點就發2篇~你們回覆這篇肺癌幾篇了!?還說沒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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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5:23, , 194F
和最近洪下士事件一樣,雖然有很多人不滿國防部與軍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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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5:23, , 195F
處理態度,但也不是每個人都願意走上街頭抗議。所以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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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5:23, , 196F
互相尊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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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5:24, , 197F
價值觀論述,人人有理想~說了就好了,老是重複論述,又舌戰!
07/17 15:24, 197F

07/17 15:25, , 198F
去檢舉提告萬一公文下來 對站方及板主會造成多少麻煩!?
07/17 15:25, 198F

07/17 15:25, , 199F
廢言說兩篇,再多就過了~你要多廢言,鼓勵就行動了!
07/17 15:25, 199F

07/17 15:25, , 200F
做事不用考慮後果嗎?
07/17 15:25, 200F

07/17 15:26, , 201F
Jasy:版主已經說,禁止發表募資這系列文章了!現在這動作
07/17 15:26, 201F

07/17 15:26, , 202F
只是要確認究竟行為是否合法性! 因為一堆人說不合法~
07/17 15:26, 202F

07/17 15:27, , 203F
不是啥事嘴砲都不好 要被告檢舉我寧願對方只是嘴砲
07/17 15:27, 203F

07/17 15:28, , 204F
就募資,不合法就是不合法,合法就是合法,灰色空間也要清楚說
07/17 15:28, 204F

07/17 15:28, , 205F
那也不是鬧到站外的現實世界去 請板主去申請站方解釋
07/17 15:28, 205F

07/17 15:29, , 206F
若再不服要去教育部/經濟部/法院等再說
07/17 15:29, 20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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