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稅籍登記

看板toberich (創業)作者 (金聿晟記帳士)時間10年前 (2016/04/28 23:00), 編輯推噓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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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nk11202010 (阿爆)》之銘言: : 關於稅籍登記 : 我想請問一下類似台南某米糕趴趴走這種攤販 : 跟高雄 窩窩手做蛋糕 : 這兩種都是騎著交通工具到處公園販賣的甜點或小吃 : 他們需要稅籍登記嗎? : 還是要任何的什麼營業稅? : 那如果是自家烘培不是到處擺攤的 : 但是透過網路販賣 : 這種呢? 阿爆您好,我只是小小的記帳士看到沒人回應你,就不請自來獻醜了。 按照商業登記法第5條第1款規定,攤販得免依該法申請商業登記。又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18款及第29條規定,肩挑負販沿街叫賣者銷售之貨物或勞務,得免徵營業稅並免辦營業登記。但對於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業人,因不屬肩挑負販沿街叫賣之範圍,依法仍應辦理營業登記及徵免營業稅。 簡單來說,只要是攤販沒有固定的營業地點就可以免申請營業登記,所以是否有「固定營業場所」就是是否要辦理登記的重點了。 當然營業登記之後就會有營業稅的問題,要做生意賺錢,政府當然也希望你多少能貢獻一點稅收。 若是透過網路販賣,需要依照你每月的營業額下去計算,每月營業額20萬以下都須計算「營利所得」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8萬以上就需稅籍登記),每月營業額20萬以上就一定要辦理營業登記,以免被檢舉或查獲而遭到補稅與處罰。 最後,今年網路拍賣交易是國稅局查核重點,所以大家還是去合法登記比較恰當喔。 若還有任何疑問歡迎與我聯絡,可以搜尋Liszt970就有我的自介,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232.24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berich/M.1461855659.A.AC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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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帳士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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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營業人是什麼都不用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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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營業人要繳營業稅,營業額併入負責人的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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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要繳的稅就這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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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法規真是疊床架屋阿....(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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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剛剛查了是免徵營業稅,營業額併入所得稅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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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營業8萬or4萬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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