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網拍商業登記?

看板toberich (創業)作者 (金聿晟記帳士)時間9年前 (2016/07/08 15:44), 編輯推噓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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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jp2942u4 (小M)》之銘言: : 因為找了很多網頁跟網站 : 似乎都沒有提到所謂的網拍商業登記 : 裡面的房屋稅跟土地稅之算法 : 一般來說出清家裡東西,以二手商名義登記 : 會以土地得 1/6 定義為商用 : 權狀30坪 : 那這樣來說的話 : 會比沒有登記前,多了 (土地稅+房屋稅)X(1-1/6)? : 那這樣誰願意登記? 每年光是銷不出東西 : 成本負擔實在太高? : 那不如以 : 肩挑負販沿街叫賣者銷售之貨物或勞務登記? : 但是這種登記都是如何登記? : 好奇 : 謝謝! 小M您好: 剛好最近有回一位鄉民關於網拍登記的問題,就在這一起跟您回覆一下。 您試算地價稅與房屋稅的公式怪怪的,因為兩者稅率不同所以分開計算比較清楚些,地價稅由0.2%增加至1%~5.5%,所以有1/6會變成1%~5.5%,房屋稅、土增稅依此類推。 因為只要登記就會增加成本,大家當然不願意登記,寧願偷偷賣反正沒被抓到就好或者是抓到再說;不過,哪有做生意是不用成本的,想要釣魚也是要準備一支釣竿呀XD 不過國稅局也苦民所苦,願意「網拍業」有條件的可以適用自宅稅率不被調整,詳情如下:原供住家使用之房屋,作為從事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之營業登記場所,惟實際交易均於網路交易平台完成,且該房屋未供辦公或堆置貨物等其他營業使用者,仍准繼續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其原經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用地,亦准繼續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條件1、只做為登記的場所,條件2、實際交易均於網路交易平台(網拍)完成,條件3、房屋未供辦公或堆置貨物,這些條件應該不難達到可以試試看。 肩挑攤販並不用做營業登記喔,詳情如下:依據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18款規定,肩挑負販沿街叫賣者銷售之貨物或勞務,免徵營業稅,並依同法第29條規定,免辦營業登記。 報告完畢! 若您有工商服務的需求,歡迎來與我諮詢喔,謝謝您^^ http://www.facebook.com/yucheng5516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2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berich/M.1467963840.A.2F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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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熱心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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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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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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