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投審會 8 月將撤銷 Uber 投資許可

看板toberich (創業)作者 (那歐卡茲)時間9年前 (2016/08/03 14:28), 9年前編輯推噓23(25296)
留言123則, 2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5 (看更多)
關於版上很愛討論的uber。 ------ 投審會 8 月將撤銷 Uber 投資許可!Uber 官方回應:無法認同! 原文網址(科技新報): http://technews.tw/2016/08/03/uber-not-allowed-in-taiwan/ Uber 進入台灣究竟該登記為資訊服務業還是運輸業一直倍受爭議。經濟部投審會 2 日做 出裁決,Uber 應申請運輸業,然而 Uber 是以資訊服務業申請進入台灣,不符合實際經 營業別,投審會因此決議在 8 月上旬撤銷 Uber 投資許可。Uber 官方對此回應,「無論 對 Uber 或是台灣經濟而言,都相當令人失望,我們感到氣餒並無法認同」,下一步將提 出訴願。 Uber 進入台灣後,獲得不少使用者青睞,也以「共享經濟」之名號召到不少司機,因此 搶走原本計程車業的收入,7 月,上百台計程車包圍立法院,抗議 Uber 非法營業。投審 會當時承諾,將依交通部所提的新行政處分 Uber。 2 日投審會官員表示,交通部給予投審會的意見是要 Uber 撤資,主因是 Uber 當初申請 的事資訊服務業,與實際經營業別不同。因此投審部得以「外國人投資條例」第 7 條規 定,於 8 月上旬前撤銷 Uber 投資許可。 對此 Uber 也迅速做出聲明回應,表示無法認同。且抗議投審會近期並未與 Uber 溝通, 給 Uber 說明抗辯的機會,因此認為投審會違反程序正義,Uber 將對此案提起訴願。 Uber 官方聲明內容: 感謝您的關心,針對投審會撤資資訊,請參考以下 Uber 亞太區發言人李文駿之正式回應 : 「如果撤資將會是投審會的最後決議,那麼無論對 Uber 或是台灣經濟而言都相當令人失 望,我們感到氣餒並無法認同。投審會近期未和 Uber 有任何互動或討論,我們亦無提供 資訊說明或抗辯的機會,此並未遵循正當法律途徑,已違反程序正義;若此結果為最終決 議,Uber 必定針對此案立刻提起訴願。目前平台持續日常營運,亦有責任服務台灣上萬 名合作駕駛與乘客。 我們認為將 Uber 撤資趕出台灣,不僅無法促進台灣的科技與新創產業進步和發展,更是 片面維護既得利益者的表現。我們目前已看到交通部高層對 Uber 模式的認同,但卻僅限 於扶持現有業者發展,同時卻驅逐國際企業帶來的良性競爭。 賀陳交通部長日前明確公開表達交通部並非要消滅 Uber 而是期盼國內外平台業者相互學 習。然而,很遺憾地,此指導原則已隨行政部門配合計程車業者的施壓不斷下修,不但透 過具爭議的釣魚方式裁罰 Uber 合作駕駛,更欲以行政手段操作,迫使 Uber 退出市場。 此舉與交通部高層、學者、專家的意見完全相悖,也忽視民眾對於共乘平台法規決策透明 化的期待。 Uber 籲請行政院長與經濟部長能夠正視台灣消費者、平台使用駕駛的權益,要求投審會 透過公正具體之程序進行審議,也將持續開放溝通,期待看到產業正向發展與並如同政府 所期盼的促進本土新創茁壯。」 ---------------- 其實我真的很看不慣uber單單一間「公司」, 卻老是拿「台灣經濟」、「台灣的科技與新創產業進步與發展」這兩把大旗亂扯亂揮。 期待行政院、交通部、經濟部能堅守立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248.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berich/M.1470205708.A.595.html

08/03 14:57, , 1F
Uber只是一家公司,趕出台灣,把它弄倒都無所謂,重要的是
08/03 14:57, 1F

08/03 14:58, , 2F
台灣政府用什麼樣的態度面對新型態的變革? 第三方支付
08/03 14:58, 2F

08/03 14:59, , 3F
,line語音取代傳統電話,Uber的計程車新思惟,跨國的網路
08/03 14:59, 3F

08/03 15:00, , 4F
服務,未來還會有更多新科技和舊法律(舊包袱)的衝擊,台
08/03 15:00, 4F

08/03 15:01, , 5F
灣政府到底準備好了沒? 台灣是民主國家,應該問,台灣人
08/03 15:01, 5F

08/03 15:02, , 6F
民準備好了嗎? 台灣是法治國家,那台灣法律準備好了嗎?
08/03 15:02, 6F
先不提其他,只說Uber, 這公司提供的服務沒有什麼新舊法律的問題, 他一樣可以和台灣既有的車行合法化,哪來新舊法律的問題? 又不是無法可依。 問題只有一個:為什麼Uber不願意配合台灣法律合法化? 你要在台灣玩計程車市場的遊戲,你就得配合台灣市場的遊戲規則, 大家都乖乖地玩,就你一個偏不按照規則,又說「啊哈我贏過你們了」。 這不叫創新,也不是無法可依或台灣產業與法律落後造成的「受害者」。 這單純就叫「不合法」。

08/03 15:03, , 7F
前陣子也有人在討論,自動駕駛出事,責任在駕駛?還是在車
08/03 15:03, 7F

08/03 15:04, , 8F
商? 台灣習慣把新事物踢出去,也改變不了全世界不斷進步
08/03 15:04, 8F

08/03 15:04, , 9F
的事實,是台灣把自己邊緣化?還是中共的打壓?還是因為沒
08/03 15:04, 9F
也不見得吧,台灣在實況遊戲產業、實況主產業, 就蠻跟得上全球產業腳步的呀。

08/03 15:05, , 10F
有進聯合國?沒台獨?
08/03 15:05, 10F
說遠了,Uber的問題不在這裡。

08/03 15:06, , 11F
為什麼是Uber單方面來符合台灣法律? 大陸不就修改法規
08/03 15:06, 11F
因為uber只是一間「公司」,而台灣法律代表的是一個「國家」。 你要到台灣這個「市場」來玩,你就得和其他競爭者一樣遵守市場規則, 有什麼理由一個國家要因為一個突然加入遊戲的玩家, 把「明明其他所有人都配合的規則」因為他一個人而修改規則? 先不說Uber到底有多創新(其實也就是一個媒合平台,很創新嗎?), 你Uber進入台灣前就知道台灣計程車產業的生態, 以及台灣計程車相關法律的所有規定, 你先不顧法律規定踩入既有計程車市場,再來怪規定對你開罰不友善。 我只有兩個字能說:活該。

08/03 15:07, , 12F
把Uber納入管理了? 這次Uber也說了,投審會從頭到尾都沒
08/03 15:07, 12F

08/03 15:08, , 13F
找他們討論就做決定了,這是面對新服務的態度?
08/03 15:08, 13F
也沒很新,就是媒合平台。 你要這樣說,那1111和104是不是都不需要符合人力仲介相關法規? 因為1111和104「一開始」也就只是媒合平台, 他們一開始不要登記為人力仲介業者,大家都去登記「資訊服務業」就好了。

08/03 15:11, , 14F
講到實況,可以看17直播在一開始遇到的狀況,直接被搜索
08/03 15:11, 14F

08/03 15:11, , 15F
麻吉大哥被限制出境....
08/03 15:11, 15F
17遇到的問題不是實況直播產業「不被允許」, 而是17的直播內容「不被允許」又沒有盡到主動監查管理的責任。 你看其他實況平台,像是twitch、livehouse、azubu、huya, 哪個有這個問題?

08/03 15:14, , 16F
新科技的創新,有很多是創新者也不知道未來會怎麼發展,
08/03 15:14, 16F
Uber又不是「新科技」(例如奈米投藥機器人?), APP技術是舊科技、媒合平台也是舊商業概念, 何來新科技?

08/03 15:15, , 17F
台灣的法律有強到讓大家做創新的嘗試嗎?
08/03 15:15, 17F
無法何依的地方就是可以新嘗試的區域, (像是特寵管理辦法目前沒有規定爬蟲類寄宿空間的規定,快去嘗試。) 你在已有法可依的市場不依法,再怪市場法律對你不友善。 還是那兩個字:活該。 Uber仍是那個問題:你明明可以合法化就沒這些鳥毛,幹麻不合法化?

08/03 15:17, , 18F
新科技和新型態的服務是相同的意思....
08/03 15:17, 18F
我不知道什麼時候「科技」變成和「服務型態」同義了。 照你這個說法,一有新型態服務,台灣政府就得跟著修法, 是把合法的舊業者都當棒槌嗎? 所以我一個餐飲業者現在結合點餐平板App媒合換匯服務, 這樣就不用遵守金融法規了嗎? :) 「你可以在我們300多家的連鎖餐廳使用我們的點餐平板, 來和其他的同時在我們店面用餐的其他客人換匯。」 「我是餐飲業者,我只是媒合換匯,我不是真的換匯的人啊, 幹麻對我開罰?」 這樣?

08/03 15:21, , 19F
Uber所提供的服務,在10年是做不到的,但現在在app+gps這
08/03 15:21, 19F

08/03 15:22, , 20F
樣的新科技下,能達成這樣的新服務,這跟新科技有什麼兩
08/03 15:22, 20F

08/03 15:22, , 21F
樣? 還是只有電子資訊的創新,才能叫科技? 分子料理算不
08/03 15:22, 21F
GPS也不是新科技啊… GPS都多少年了。

08/03 15:22, , 22F
算是新科技,新思惟?
08/03 15:22, 22F
在輪子還沒問世前,輪子被發明出來,這叫「新科技」。 GPS、媒合平台、APP、手機,現下都不是新科技啊。

08/03 15:23, , 23F
不見得要隨時修法,但要時時刻刻做好要修法的準備
08/03 15:23, 23F

08/03 15:24, , 24F
gps放進個人手機裡, 你都不認為是新科技, 那你覺得什麼
08/03 15:24, 24F

08/03 15:24, , 25F
才叫新科技? xd
08/03 15:24, 25F
嗯… 我不知道耶,所以哪天GPS放被進Apple Watch裡也叫新科技嗎? 或是智慧電鍋裡? 你把一個GPS放進新的智慧手提載具裡,他還是GPS啊。 而且你還別提早就有其他GPS載具了,Uber沒出現前, 開車的人都沒有GPS導航能用?不是吧 = = 把GPS放到手機裡就是讓現行的GPS載具「多一種替代選擇」,哪來什麼新科技。

08/03 15:26, , 26F
那輪子還沒出現前,也是有圓形的樹木,小圓石,把大型物體
08/03 15:26, 26F

08/03 15:26, , 27F
放在上面滾,憑什麼輪子叫新科技?
08/03 15:26, 27F
還有 66 則推文
還有 17 段內文
誰曉得。

08/03 20:06, , 94F
想到以後要回去搭又貴又爛的計程車就嘔
08/03 20:06, 94F
你就要問為什麼Uber不去依現行法合法化了。

08/03 20:38, , 95F
真是一日數變,希望交通部的多元計程車方案不是直接copy
08/03 20:38, 95F

08/03 20:38, , 96F
大陸,也希望新政府未來面對新經濟能保持開放的態度,而
08/03 20:38, 96F

08/03 20:40, , 97F
不是只針對Uber,網路經濟踩紅線的機率真的滿高的....
08/03 20:40, 97F
簡單截一下今日後續新聞中的內容: 「於年底完成修法後,Uber將可結合國內計程車業者, 在明年合法經營,讓Uber將永遠離開台灣一事有了極大的翻轉!」 簡言之,8月還是會趕Uber出去,年底「預計」修新法, 而且明年Uber不結合國內計程車業者, 還是不能以資訊服務業身份經營交通運輸服務。 我看來看去,對Uber「堅持」現在不依現行法合法化的點來說, 沒有什麼變啊 xdddd

08/03 20:43, , 98F
其實,我這邊的遊戲指的是國X不是計程車產業
08/03 20:43, 98F
其實這也沒什麼好擔心的, 國家有興起就有滅亡,百姓日子一樣過。

08/03 22:32, , 99F
一堆白牌計程車也沒在抓,沒有Uber這種模式也是存在
08/03 22:32, 99F

08/03 22:33, , 100F
個人認為新型態商業模式立法管理比較好
08/03 22:33, 100F

08/03 22:35, , 101F
有線電視法出現前,做第四台也是會違法被捕
08/03 22:35, 101F

08/03 22:36, , 102F
也是因為太多人被捕後才促成立法
08/03 22:36, 102F
網路媒合買賣方就不是什麼新型態商業模式, 現行既有法規也可用,以Uber的例子來說沒什麼必要修法。

08/04 00:03, , 103F
大陸修改法規的內容要不要看一下XDD 看標題就高潮??
08/04 00:03, 103F

08/04 00:03, , 104F
大陸的法規中 台灣大車隊跟Uber是受同一套管理的喔
08/04 00:03, 104F
前幾天才有看到新聞, 印象中說是Uber要和滴滴打車合併, 內容我就沒仔細看了。 「打不贏,就加入他們」的概念嗎?XD 大陸市場果然不是吃素的。

08/04 00:15, , 105F
我不是回您啦 我是回上面abcde
08/04 00:15, 105F
我知道 XD

08/04 00:16, , 106F
就跟台灣駕駛人要拿職業駕照一樣 大陸的規定是 要使用app
08/04 00:16, 106F

08/04 01:03, , 107F
Uber真的不是什麼新科技,新思維的東西!這種類似的概念
08/04 01:03, 107F

08/04 01:03, , 108F
很早以前就有了!Uber之所以會讓人覺得很新穎,是因為他
08/04 01:03, 108F

08/04 01:04, , 109F
做起來了!就用apple 的產品,有仔細去研究過的就知道
08/04 01:04, 109F

08/04 01:06, , 110F
我有看內容是滴滴打車買下Uber中國事業部
08/04 01:06, 110F

08/04 01:12, , 111F
SideCar比Uber更早,而且很多概念是Uber模仿SideCar
08/04 01:12, 111F

08/04 01:12, , 112F
只是sidecar倒了~
08/04 01:12, 112F

08/04 01:56, , 113F
airbnb一樣是被旅館民宿法令管理啊,公司沒問題,出租人很
08/04 01:56, 113F

08/04 01:56, , 114F
難合法。Uber將來司機可能都要有職業駕照,其實法令已經為
08/04 01:56, 114F

08/04 01:56, , 115F
他們開放了
08/04 01:56, 115F

08/04 03:10, , 116F
有人提到白牌計程車,我兩種都沒搭乘過。 一樣違法,
08/04 03:10, 116F

08/04 03:10, , 117F
一個低調的做,一個高調的做,不就跟當兵的時候一樣
08/04 03:10, 117F

08/04 03:10, , 118F
「不打勤,不打懶,專打不長眼」
08/04 03:10, 118F
違法還高調,所以才說是活該。

08/05 15:59, , 119F
Uber不是創新,不是新科技,可是你想不到這種應用,一家不用
08/05 15:59, 119F

08/05 16:01, , 120F
廠房,不用庫存,不用設備的"公司"市值直逼鴻海
08/05 16:01, 120F

08/05 16:01, , 121F
這不夠創新?
08/05 16:01, 121F
Uber不是第一個想出這種應用的,也不是不用設備(至少也要伺服器)好嗎? Uber的先進者早就做過類似的應用,只是沒活下來。

08/05 17:25, , 122F
不可能合法的 因為他的特點是比現行便宜 一合法會增加很
08/05 17:25, 122F

08/05 17:26, , 123F
多成本
08/05 17:26, 123F
※ 編輯: NaoGaTsu (59.115.179.204), 08/05/2016 18:30:11
文章代碼(AID): #1NeOyCML (toberich)
文章代碼(AID): #1NeOyCML (toberi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