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關拆夥問題消失

看板toberich (創業)作者時間7年前 (2019/04/14 17:13),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4 (看更多)
※ 引述《haur1113 (HAURFAN)》之銘言: : 我們有三位一起合開補習班, : A60萬B50萬我40萬,共150。 : 因為我沒有想要這裡工作, : 所以當初有說好出資, : 管理皆交給A全權處理, : 一開始裝潢設備花費約120萬, : 留了30萬當週轉金, : 有共識要將盈餘分為兩部分, : 一部分分紅,一部分存置公司當本金達到150在給三個投資人拿回本金。 : 因為只有A在裡頭工作,一開始打薪水3萬5。 : 一年後他覺得學生增加所以要加薪為4萬。 : 又過了半年在次提議加薪至4萬5。 : 第三年有分紅,A、B、C各拿4 萬5萬6萬。 : 現在為第三年,A覺得我們沒有心在公司裡。 : 希望我們可以退股, : 目前公司存款現金為120萬, : 他覺得應該是120去分持份。 : 而我卻認為現金加上原本裝潢設備的錢來算持份, : 然後再買下我們的股份。 : 不知道拆夥的方式哪種才對。 : 還是大家講好一個可以接受的方法就好了。 : 或是我不用理會,就每年等分紅利就好了, : 因為這樣好像被說的很貪錢,只有想分錢一樣。 : 感覺很差。 我猜想他的想法是 一百二十萬的裝潢/設備費用等於花去了 只有剩下的三十萬周轉現金是你們當初留下來的錢 我認為這是錯誤的想法 股東就是出錢資助者 一百五十萬就是這家公司行號的起始資本 資本花在什麼地方都不能減損原始股東的權益 即便是開始就花光了才開始運作賺錢 這家公司行號一樣是一百五十萬的出資額度 這是股份的概念 不然 一間工廠動輒花費數百萬數千萬在廠房和設備上才開始運作 難道要對原始出資股東說 抱歉 你們出的錢全花在這邊 所以要扣掉才能算數 那個一百二十萬應該算是公司的現金資產 不能算是股份 就如同設備也是公司的資產 難道說 今天公司盈餘是一千萬 原始出資股東一樣只能拿回原始的一百五十萬嗎 所以我說他的觀念不對 我會建議你們找一個會計師花錢咨詢一下 就能釐清這種基本問題 這種事其實寫一次資產負債表 就能解決問題了 還能知道這幾年錢花去哪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69.22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berich/M.1555233234.A.7E1.html
文章代碼(AID): #1SildIVX (toberich)
文章代碼(AID): #1SildIVX (toberi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