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關拆夥問題已刪文

看板toberich (創業)作者 (ㄚ兵)時間7年前 (2019/04/15 13:55), 7年前編輯推噓2(202)
留言4則, 3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4/4 (看更多)
不得不說A是一個非常糟糕的創業家, 觀念跟心態都很要不得, B跟C投入資金時,是風險最高的時候, 現在補習班穩定了,再叫你們退股, 這對BC非常不公平。 公司本來就會有股東跟員工的角色, 新創公司股東是承擔極大的資金風險, 在公司做起來時就能得到高報酬; 而員工付出勞力獲取薪水。 BC沒有拿薪水,憑什麼要付出心力? ※ 引述《haur1113 (HAURFAN)》之銘言: : 我們有三位一起合開補習班, : A60萬B50萬我40萬,共150。 : 因為我沒有想要這裡工作, : 所以當初有說好出資, : 管理皆交給A全權處理, : 一開始裝潢設備花費約120萬, : 留了30萬當週轉金, : 有共識要將盈餘分為兩部分, : 一部分分紅,一部分存置公司當本金達到150在給三個投資人拿回本金。 : 因為只有A在裡頭工作,一開始打薪水3萬5。 : 一年後他覺得學生增加所以要加薪為4萬。 : 又過了半年在次提議加薪至4萬5。 : 第三年有分紅,A、B、C各拿4 萬5萬6萬。 : 現在為第三年,A覺得我們沒有心在公司裡。 : 希望我們可以退股, : 目前公司存款現金為120萬, : 他覺得應該是120去分持份。 : 而我卻認為現金加上原本裝潢設備的錢來算持份, : 然後再買下我們的股份。 : 不知道拆夥的方式哪種才對。 : 還是大家講好一個可以接受的方法就好了。 : 或是我不用理會,就每年等分紅利就好了, : 因為這樣好像被說的很貪錢,只有想分錢一樣。 : 感覺很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245.12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berich/M.1555307700.A.2CF.html ※ 編輯: uavan (36.224.245.127), 04/15/2019 13:55:21

04/15 15:53, 7年前 , 1F
有敘薪的話A還要跟BC報告營運狀況...但就看個人
04/15 15:53, 1F

04/15 15:54, 7年前 , 2F
但即便沒拆夥 接下來要小心公司財務
04/15 15:54, 2F

04/15 21:27, 7年前 , 3F
沒拆夥就是A會搞五鬼搬運來掏空公司啦,弄到沒得分紅即可
04/15 21:27, 3F

04/16 15:30, 7年前 , 4F
不管最後結果如何 A如果是朋友..千萬別深交
04/16 15:30, 4F
文章代碼(AID): #1Sj1oqBF (toberich)
文章代碼(AID): #1Sj1oqBF (toberi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