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如何讓持股符合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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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6→)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rens88時間9年前 (2016/11/21 09:50), 9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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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公務人員還是得依法行政,加上一定的裁量權,不可能無上限. 當然會有拿雞毛當令劍的,這一種我都錄音,然後再找他的長官或總局溝通. 但通常再刁管區,也要有不合法的疑慮才有可刁之處. 而解決這個疑慮,才是正本清源之道. 對於管區的相關處理,我的經驗要先了解其法令依據,再去思索解決之道. 以我這個案子
(還有404個字)

推噓1(1推 0噓 2→)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amo (hi)時間9年前 (2016/11/21 03:5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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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一直很懷疑這個國稅局管區溝通的東西. 管區看起來權力幾乎無上限. 溝通不過關只有訴願跟打行政訴訟一條路. (當然還有找有力人士.....). 但是在這一年半載裡面管區都可以扣著你發票不給. 等於生意不用做了. 有人有跟國稅局管區硬幹過關的經驗嗎?.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

推噓0(0推 0噓 2→)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rens88時間9年前 (2016/11/18 10:1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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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這篇談一談人頭股東,我看過的案例,以家人名義登記者,遇到的糾紛較少. 所也要藉外人名義持有,自己要考慮評估風險. 有一個可能大家一直忽略的「人頭」,就是自己限制行為能力的小孩. 不論在形式上或實質上都比去找有疑慮的人頭合法的多,也不太會有問題. 但要使用這個人頭,應該只能設立獨資行號,相關規定看底
(還有217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aimond (是daimond不是diamond)時間9年前 (2016/11/18 03:5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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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也不能當人頭的話 就不要創業了1. 找家人擔任人頭並開立公司戶. 2. 建立網站並串金流. 3. 建立fb帳號並用家人的信用卡扣款做廣告曝光. 基本上就是公司資料中不要出現自己的名子就沒事. good luck.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4.232

推噓2(2推 0噓 2→)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cguest (pcguest)時間9年前 (2016/11/18 00:1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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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朋友是國營事業的員工,而非公務員. 但是公司規定員工遵守. 公務員服務法. 第 13 條. 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但投資於非屬其服務機關監督之農、工. 、礦、交通或新聞出版事業,為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兩合公司之有限責任. 股東,或非執行業務之有限公司股東,而其所有股份總額未超過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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