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互動] 學生的另外一位家教老師很認真
※ 引述《lightest (向前看)》之銘言:
: 我家教學生中其中有一個國中女生,
: 由於家庭因素需要每天都上家教
: 但因為我時間無法配合,因此家長在網路上找了另一位老師跟我搭配
: 談定的時間是每次兩小時
: 但讓我很困擾的是,
: 另外一位老師每次都上超過三小時!!!!!
: 而且超時是不收費的!!
: 雖然我個人覺得這名老師的熱誠很讓我敬佩
: 可是相較之下我每次只上超過十至十五分鐘(也是不收費)
: 就顯得我很不盡職
: 家長絕對也有明顯的感受
: 所以之前本來我三天他兩天
: 已經改成他三天我兩天orz
: 我自認也是很盡責的老師了,可是和該名老師相較之下
: 我覺得我真是不夠犧牲...
: 有點想要遲掉工作,但又不知怎麼跟家長開口
: 大家有什麼好的建議嗎?
: 謝謝...
在此提出在下對於所謂"盡職"與"犧牲"的看法:
盡職,應該是指"善盡職責",也就是說盡您最大(或許應該說"最適")的努力
以達到職責的要求,這就叫盡職!
如果上兩個小時,而能說得盡量充實有內容,將這兩小時的時間做最佳利用,
那麼"盡職"二字當之無愧,沒有"上得久就是比較盡職"這回事!
每個人的行事風格不同,當然同樣是家教也會各有其教學風格,
但是您不覺得以"績效",或者如果這樣太硬梆梆,那麼以"學生受到幫助的程度"
來衡量一位家教老師的"品質",會比只看"花多少時間在學生身上"
來得更為客觀且公平嗎?
您的文章提到"家長也有明顯的感受",或許其中有您自己的一些揣測,
不過依在下之見是不須因此辭職的:畢竟您對學生也有一定程度的付出,不是嗎?
再者說,如果只是因為學生對另一位老師任教科目的需求比較大,
因此多排時間,不也是很合理的嗎?
再跟您分享一下在下的一個觀念:
在聘僱關係中,"盡職"有其基於責任的必要性,"犧牲"則無。
不是要搬出"領幾分錢做幾分事"的論調,
但是如果家長要求您
"我給兩小時的費用,但是你要一直加時加時再加時,不另計費"
那是家長不講理(我想您碰到的應該不是這樣的家長);
同樣的如果您本身採取的立場是
"我收兩小時的費用,但是我會一直加時加時再加時,不另計費"
那是您自貶身價(我想您應該也不願意做這樣的家教)
從原文看來,您的意思似乎是"自慚不夠犧牲,於是想要辭職",
如果是這樣那大可不必(不然如果家長買一隻不用休息的哆啦A夢,從此沒人敢當家教^^)
但是如果是感到"跟家長理念不同",
那麼建議您試著跟家長溝通,尋找雙贏的解決之道,這樣對彼此都好。
家教,一如任何的工作,都需要歷練與學習,
祝您順利,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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