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薪資] 如果學生遲到要怎麼收費?

看板tutor (家教)作者 (電機小胖翔)時間15年前 (2010/06/09 21:36), 編輯推噓3(301)
留言4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有關這個問題,我把在美國當家教和在台灣當家教的做法提供給大家做參考: 在美國: 例如tutoring session是 10:00-11:00 如果學生10:15還沒到,那老師就可以離開,且那一小時照算薪水。 遲到未滿15分鐘的話,還是得教,不過只需教到11:00即可離開。 (先進國家果然很有制度性的來管理家教學生與老師) 在台灣: 如果學生遲到且未事先來電告知的話,以已約定的時間開始算薪水。 例如與家長約3:00開始上課,但學生3:30才來,所以教到4:00的話我還是會以 從3:00開始算。 且由於在台灣接家教,老師被放鴿子的頻率算蠻高的,因此在上課之前, 不管怎麼樣,總是會以一通電話打過去做確認。(不好意思我對台灣的學生家長 信任度不是很高) 這樣做總是希望台灣的家長能像美國一樣,給予老師尊重。 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 引述《maxidogkimo (oo)》之銘言: : 其實自己遇過幾次這樣的情況 : 就是學生上課遲到 : 最晚的遲到了半小時 : 然後我都會把課補滿 : 那這樣遲到的部份大家覺得應該要收費嗎? : 我是從來不收的 : 大家會講說要加收費用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9.177 ※ 編輯: vbangus 來自: 140.112.19.177 (06/09 21:36)

06/10 08:30, , 1F
國情不同,我的建議是可以先給自己心理建設,凡事都先說明清
06/10 08:30, 1F

06/10 08:31, , 2F
楚,若真遇到與自己立場有顯著差距的家長,下一個會更好^^
06/10 08:31, 2F

06/10 11:46, , 3F
這些都只是不成文規定的行規....還是事先講清楚會比較好
06/10 11:46, 3F

06/10 14:51, , 4F
因地制宜比較重要 ~
06/10 14:51, 4F
文章代碼(AID): #1C3vZKdT (tutor)
文章代碼(AID): #1C3vZKdT (tu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