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升等的著作日期、年限問題
升等著作的時間點計算,通常是看著作上面的所屬單位而定。
舉例來說,如果您博士畢業後,先在A單位擔任博士後,過兩年換到B學校擔任教職,
之後又換到C學校任教,在C學校何時可以提升等?
應該是在C學校滿一年,您就符合教育部的規定,助理教授任教滿三年可以送請升等。
而所送的著作,一般人事室大概都是用時間點看,也就是所發表的著作,上面所列出
的時間點、單位,都在助理教授之後的時間,那問題應該是不大。例如:B學校、C學
校的單位,但是如果是A博士後的單位,那就不行,因為期間追溯點,就是從拿到助理
教授證開始算,而最多就是採記最近的五年。
另外就是公立學校沒有六年條款的很少吧?現在連私立科大一堆都設定六年條款,國立
學校應該都已經設成六年了吧?隨便舉一個例子來說:http://ppt.cc/eOWg
目前連私立科大應徵時,都要求工作經驗要滿五年,那六年條款不就更順理成章?
以上為個人淺見,提供您做參考!
※ 引述《ondine (LearnMusic)》之銘言:
: 想請教幾個關於升等著作與年限的問題:
: 1. 升等規定必須是取得教師證五年內的著作,
: 但如何判定一個著作是哪個時間點完成呢?
: 例如說:我有一個著作是取得教師證之前就完成並且去投稿,
: 取得教師證之後,投稿的結果才揭曉被刊載,
: 那麼這個著作是否可以算在升等的代表著作?
: 另外,假設有些著作是取得博士學位之後、取得教師證之前所完成,
: 但沒有拿去作為申請教師證的佐證,且再度修改發展,可作為代表著作嗎?
: 2. 臺北地區還有哪些公立學校還沒有設定六年升等條款?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83.160
→
01/08 13:03, , 1F
01/08 13:03, 1F
→
01/08 21:34, , 2F
01/08 21:34, 2F
→
01/09 16:55, , 3F
01/09 16:55, 3F
推
01/09 20:02, , 4F
01/09 20:02, 4F
→
01/10 20:10, , 5F
01/10 20:10, 5F
→
01/10 20:11, , 6F
01/10 20:11, 6F
推
01/12 00:40, , 7F
01/12 00:40, 7F
推
01/12 16:01, , 8F
01/12 16:01, 8F
→
01/12 16:01, , 9F
01/12 16:01, 9F
推
01/12 16:04, , 10F
01/12 16:04, 10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3 篇):
AfterPhD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
13
196
50
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