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指導研究生的碩士論文轉投期刊?

看板AfterPhD (博士後)作者 (LearnMusic)時間10年前 (2016/02/07 04:12), 編輯推噓40(40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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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有一些老師會把她們指導的研究生的碩士論文,直接加以濃縮後, 再轉投期刊,且第一作者會改成老師自己,學生變成第二作者。 請問這種作法,是否合乎學術上的相關法則或版權呢? 請有經驗的人分享一下看法,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18.17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fterPhD/M.1454789560.A.8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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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給第二 要謝天跪地了 多的是連前三都掛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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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覺得哪裡有問題?碩士就是把老師的方向實現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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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好像是記者在釣魚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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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上的法則就是要記得把碩班學生的名字放上去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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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原po的意思 是假設指導教授從頭到尾都沒參與的碩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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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間實驗室規則不一樣,像我們就是寫paper的人掛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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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如此 那在未經學生同意下 無論是投期刊或是作者順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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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很難符合學術道德 但我想這樣的例子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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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碩論題目老闆有幫忙 內容也有指導 沒多少學術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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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多就是看你得不得老闆的愛 跟老闆機不機車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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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多的是不掛學生,為了拍馬屁改掛其他大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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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如何證明老闆沒指導? 除非你碩班沒選指導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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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用老闆的計畫經費 儀器耗材場地 甚至文章都是老闆跟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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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寫到被期刊接受 總之 我還是認為您在釣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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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察看登那篇文章的期刊關於列名作者的規定 有些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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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用電子郵件通知每個作者 所以才有之前新聞鬧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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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氏兄弟號稱竄改列名作者電子郵件的事 另外較多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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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要求傳真列名的每個作者簽名表 但也有只要求通訊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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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的 最後 自己去查我國著作權法關於作者列名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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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掛第一作者不符學術倫理,心態也很可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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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作者順序 通常有兩種 一種單純依照作者姓氏拼字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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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種依照學術貢獻順序 當然還有叢林說法是 拳頭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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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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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就不錯了。。。先生您有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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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是認為合法 但是學術倫理的部分要看貢獻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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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掛第一似乎是怕在升等審核的時候 人家會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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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那是你學生拚的 不是你拚的 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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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增加審核通過的機會 於是第一通訊都老師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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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領域走的APA規範有說學位論文改投須以學生為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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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美國,通常通訊作者是出錢跟指導教授,第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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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是作實驗跟寫文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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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跟有貢獻是兩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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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大老 掛久了第一作者大家也都會知道那是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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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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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不是有人說出錢跟掛名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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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問題太泛了,像是改投的期刊等級也沒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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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國立中後段的碩論,在某些領域如果還能上SS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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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可是要完全投入的(靈界學校更不用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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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若是以中文領域為例,碩論濃縮還能進好期刊,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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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95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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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笑得好 所以最簡單的做法是花錢問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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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反應跟很多驚覺法律真相的非法律人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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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本來就是一門專業 更有許多分枝 因為法律規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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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本身的複雜導致法律部會太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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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積分是處理自然界許多問題而發展出來的一類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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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處理複雜問題 今日的微積分遠比初生時複雜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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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不會因為學生想要簡單就能考高分或者研究者想快速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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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就變得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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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核心之一是邏輯而基本表現是文字沒錯 但不僅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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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自己能做非法律研究跟懂得本國文字就能熟悉法律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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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種實務複雜問題的變化 很像某些人以為把微積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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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熟就能純熟應用它去解各種實務問題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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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法律條文跟政府公告的規定大家看得到 但是那些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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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跟法規的全部 就像微積分表不是微積分學的全部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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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院四年不是單教學生背法條的各種技巧 法學教授沒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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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好混飯吃 一堆學理不知道不熟悉 覺得法官判決很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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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情一點也不神奇 不懂化學原理的人看化學系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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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現一堆五顏六色氣味各異還有音效的化學實驗結果也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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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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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文字圖表重寫重畫就沒著作權問題,法院只是更嚴謹檢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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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學術界盲目追求數量,才搞出一堆問題,爛制度下怎有一流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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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寫掛唯一作者符合著作權,但如何引述涉及學術倫理,法院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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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被告著作權多半是原文照抄,其實是不顧一切衝量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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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抓到要點了 法院由公費資助 不會也不能管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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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呢 著作權法還管著未經原作者同意而改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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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包括後續回覆審稿意見)原本就是研究的一環(類似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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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後製),而且內行人都知道只有對研究的來龍去脈與全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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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切掌握的人才能寫出好的文章,因此是很費時費力(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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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工作。因此很贊同有些以對寫作的貢獻度來排作者序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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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中後段的學校,如果研究成果要能上好的期刊,八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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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離十都一定是老師寫的 (而且研究方法也都是老師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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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誰該掛第一作者真的很好決定,但有些老師顧及學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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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或者系上畢業算論文點數的規定還是都讓學生掛第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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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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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確實指出很有趣的一點那就是論文寫作本就是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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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部分 不過由於資本日益發達和專業分工日細和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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惰性 就是有些人想要且確實以權勢只出嘴而不動手或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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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細審查"自己"列名的論文 只想要論文出版的好處而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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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應的義務都用金錢或詮釋轉嫁給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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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期刊不是畢業學生寫啊,是老師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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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MjbEuW0 (AfterPhD)
文章代碼(AID): #1MjbEuW0 (AfterPh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