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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fterPhD ]
討論串[問題] 指導教授決定學生是否可以畢業,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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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議題,有很多正反雙方的論述,就我個人的觀點,口試完後的博論修改、研究資料補. 充完整,有其重要性,但與該研究議題無關時,要學生補資料、簽切結書,這份切結書. 不就擺明將成為硬凹學生證據?而遇到這樣問題,建議先找所長或系主任,如果他們怕. 得罪同所或同系老師,就往上找院長、副校長,通常可透過行政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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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你所謂的合理,判別標準是甚麼?. 符合所上規定的畢業門檻就可以畢業? 那不過是把指導教授的決策權,移轉給. 研究所而已。請問,研究所的規定,為何一定比較「合理」? 因為該規定是一. 群教授制定的? 一群教授制定的博士畢業規定肯定比較合理,為何? 因為人數. 比較多嗎? 這一來,你所謂的博士畢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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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簡單的問題. 指導教授決定指導的研究生是否能畢業是否合理?. 也就是研究生如果已經符合所上規定畢業之門檻,像是英文檢定、論文發表IF值或篇數、修課學分等等。. 但指導教授還是有最終權力,決定該研究生是否可以口試以及畢業. 這樣是否合理? 好奇各位博士後和PI先進們的想法. --. ※ 發信站: 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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