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經週] 顏慶章 先生 - 從WTO談台灣農業發展딠…

看板Agriculture (農業議題)作者 (我不知道)時間19年前 (2005/12/02 02:13),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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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WTO談台灣農業發展策略 - 顏慶章 先生           (台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專題演講94/11/30)                        筆記/整理:農經三 陳厚傑 壹、WTO農業協定之緣起   緣起,從GATT第八回合烏拉圭回合談判組成WTO協議,目標以降低關稅等方法  達到貿易自由化,而在1986~1994的烏拉圭回合(GATT轉為WTO),達成了漸進式的  農業協定。 (註:1948起GATT採共識決,且唯包含工業協定)    烏拉圭回合在農業上,主要突破了原本各國在進口數量上的限制,如台灣原本  為保護市場價格,禁止動物內臟(歐美除法國幾乎沒有食用內臟的習慣,大多以廢料  處理,故價格非常之低廉)、稻米(為台灣主要糧食作物),在烏拉圭回合談判已不能  採用零配額限制,必須以一定的進口百分比;而同時,政府原本對國內的出口補貼、  國內補貼等措施,也因應Green box & Blue Box Major政策的修訂,大幅降低甚至  禁止原本的各國所謂的Anber box Major。    國際貿易自由化是必然的趨勢所在。      (註: Green box 如.所得補貼、老年年金等 Blue Box 如.降低生產等 Anber box 如.生產補助.保證價格收購等 =>將產生扭曲效果 貳、WTO農業協定之演進趨勢   一、市場開放,關稅稅率是否合理?在面臨全球化的WTO開放貿易中,已開發     國家與開發中(低開發)所必須面對的稅額是必有所不同,而台灣在WTO 的一環中,放棄原本可以為開發中國家的稅額,而與已開發國家相同。    二、出口補貼,特別是美國,在出口補貼歸零的同時亦將國內補貼大幅下降     將Anber box轉為Green Box;而歐盟的共同農業政策European Union     Common Agricultural Policy (CAP),經過六個階段性的修訂,已幾乎     完全放棄生產補貼,轉為Green box & Blue Box措施。 參、歐盟共同農業政策之啟示   歐盟的共同農業政策European Union Common Agricultural Policy (CAP),   對於台灣最重要的參考點在於六階段的轉換修訂過程,如何在不對原有體制產生   過大的衝擊情況下,一步步的將生產補貼,轉為Green box & Blue Box等措施,   由於舊有的體制是在沒有國際約束力下的國內政策,政府為保護農業可能出現如   台灣的稻米保證價格收購等Anber box措施,但因應WTO後,勢必不能繼續保持原   本的措施,但若在短時間內隨即轉換,在仍然生過過剩的台灣,勢必對農民造成   莫大的衝擊以及原本因為政治等其他因素而造成的不公平,故CAP對台灣有相當   重要的參考價值。 肆、台灣宜有之農業發展政策 一、擘劃新農業時代之施政內涵          首先,我們必須正視台灣不可能成為大農國家的事實,但總有面臨國際    共識上的制衡,無法逃避種種的談判問題,故如何運用我們的小農彈性優勢    才能對目前甚至是以後的談判回合有所準備;在杜哈回合談判中,台灣是安    全的,理由是因為如同中國大陸,我們所堅持新入會員國應有的特別待遇,    如降低關稅幅度、範圍以及要求的時程,其中,中國大陸所扮演的角色其實    相當曖昧,由於中國嚴格說來不能算是大農國家,13億人口中有8億是農民 所持有的技術以及發展程度與世界各農業國相差太遠,主要是政治因素居多,    但是下個回合起,台灣也將成為舊有會員,將與世界已開發國家有相同的要    求水準,勢必有莫大衝擊,故必須未雨綢繆。      台灣和其他九個小農國家組成G10,其中重要意義是在於因應Green box &    Blue Box Major政策的修訂,其中,日本扮演關鍵性的領導角色,由於日本已 經幾乎轉換成Green box & Blue Box Major,相對於完全沒有相對措施的南韓    等其他G10小農國家,勢必提供相關經驗以求較高的關稅上限以抗衡WTO大農國  在杜哈回合談判中提出的削減關稅措施。 (註: G10成員包括 瑞士、台灣、保加利亞、冰島、以色列、日本、韓國、 列支敦斯登、模里西斯、挪威      台灣的施政內涵必須修正,比較好的方向為EU經驗中,農地休耕應為仍    能保持農用的永久性休耕,而應致力改善農村環境,縮小城鄉差距及擴大生    活圈,改善農村景觀並鼓勵老農退休,做好相關的農村建設輔以觀光發展。      減少農產量是必須在尊重市場機能的前提下的措施。 二、正式地理標示之經濟效益      如池上米,台灣第一個確立的地理標示,一旦給予正式確立的地理標示    之後,便不能把其他地區所生產的米叫做池上米。地理標示有何好處?在於    能有效控管品質數量建立產品形象,如此一來便能不受同質性產品影響;一    樣的糧食作物,來自東南亞國的水稻,打著超低價格的攻勢但卻對池上米的    銷售一點影響也沒有,顯見地理標示對消費者已有根植的形象影響,如同歐    洲起司、巧克力等產品地理標示行之有年,世界各國消費者皆趨之若鶩。同    時,地理標示一旦能形成,便將形成強勢產品,能連帶的帶動觀光、消費和    文化水平等。            台灣有非常多的產品足以有國際競爭力,如上述稻米已有能銷到日本的    品質實力,目前如相當模糊的麻豆文旦、屏東的黑珍珠蓮霧、烏龍茶及蘭花    等,但仍未建立地理標示,有待努力。     三、確立農產品安全之國家形象      要拉大與其它國家農產品的重要方式,便是確立農產品的安全國家形象,    追求高品質的產品才有穩定的競爭力,諸如與中國大陸的產品對世界各國華    人來說,台灣的產品定是代表較好的品質安全水準,但若不能進步繼續拉大    此一差距,總有被迎頭趕上的一天。 四、拓展農產品之國際市場      擁有高品質以及特殊性的產品,能以比同質性商品高非常多的價格被廣    為接受,通路行銷也是相當重要的一環,如能建立更佳的國家(品牌)形象,    將能打入更高層更穩固的國際市場,政府農政策勢必要能帶動農民團體宣導    農民勿短視近利而破壞既有的產品形象,更要致力提升生產技術效率品質,    台灣已有許多成功的例子,如米銷日本、芒果銷紐西蘭、水果銷香港新加坡    等。同時,拓展市場並非一昧生產優質產品便能成功,更應結合商業行銷、    國際間的法律談判,才能打破貿易障礙進入國際市場。       Q&A (1.3.4.5提問已在演講內容有提及故不贅敘) 2.有關東協與台灣的議題 關於東協,主要因為中國大陸希望能持續對東(南)亞國家發揮影響力,同   時發展對抗美國的實力而發起,同時東協各國也希望能進入這13億的市場,故   可能以一種互利的發式發展,如果真正能整合發展到一定程度台灣仍不在東協   國家的行列的話,則報持悲觀的態度,但是如EU那般的模式是不太可能出現在   東(南)亞國家亞太地區的。 -- 以上 有錯誤歡迎更正指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3.144

12/02 11:05,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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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3ZpqvQT (Agricul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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