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又有馬來西亞人來台當車手 提領6萬判刑2

看板Bank_Service (銀行服務)作者 (analysis5566)時間3周前 (2026/04/04 21:48), 2周前編輯推噓17(17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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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馬來西亞人來台當車手 提領6萬判刑2年 2026/04/04 08:26 又有馬來西亞人來台當車手 提領6萬判刑2年 從馬來西亞來台當車手的劉姓男子,分別在草屯、彰化提領詐款,草屯領6萬元,南投地 院重判2年有期徒刑。(記者陳鳳麗攝)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又是馬來西亞跨海來台當車手!馬國劉姓華人貪圖輕鬆賺錢, 持觀光護照來台當車手,詐團先給食宿費1萬3000元,酬勞為領款的1%,他先在草屯提領 被害人的6萬元,數日後又在彰化領款被逮捕羈押至今,劉男供稱草屯領款的酬勞還未領 拿到,南投地院近日以共同詐欺取財罪,重判2年徒刑。 馬來西亞人前仆後繼來台當車手,1名馬國劉姓華人,去年6月29日入境加入詐騙集團,言 明當車手提領詐款,每領一筆就可拿到該款項1%的酬勞。而他ㄧ入境詐團就先給1萬3000 元的短期食宿費。 去年7月2日他接到指示,到南投縣草屯鎮土地銀行無卡提領6萬元,一領到錢就交給收水 手。該被害人住台北,被詐團以中獎須先操作網銀進行審核領取獎金,說出自己的土地銀 行帳號密碼,劉姓車手即到土銀草屯分行無卡提領6萬元。 劉姓車手隔天即又接獲指示到彰化領款,後來被彰化警方逮捕,彰化地院裁定羈押至今。 而劉男在草屯提領詐款案,草屯警方也追查到劉男,劉男坦承該案是他做的,但還沒領到 酬勞,因為被羈押,也沒辦法賠償被害人。南投地院近日將劉男以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 罪名,判刑2年。 https://news.ltn.com.tw/amp/news/society/breakingnews/539281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8.138.10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nk_Service/M.1775310519.A.AA0.html

04/04 21:54, 3周前 , 1F
党的人才
04/04 21:54, 1F

04/04 22:44, 3周前 , 2F
判到外國人刑度忽然變合理了
04/04 22:44, 2F

04/04 23:10, 3周前 , 3F
媽的 鞭刑
04/04 23:10, 3F
鞭刑有用新加坡就不會那麼多詐欺犯了

04/04 23:43, 3周前 , 4F
判刑確定後,沒限制出境也是飛回去
04/04 23:43, 4F
這位外籍車手人還在看守所

04/05 06:56, 2周前 , 5F
這種應該要關滿就立刻驅逐出境並禁止再入境
04/05 06:56, 5F
外籍車手也適用假釋規定 假釋後直接驅逐出境

04/05 07:01, 2周前 , 6F
才兩年 根本變向鼓勵犯罪
04/05 07:01, 6F
一般這種情節是判一年

04/05 07:44, 2周前 , 7F
詐騙相關認真點抓,不要老是找善良民眾的麻煩
04/05 07:44, 7F
良善不會寫臉上

04/05 09:27, 2周前 , 8F
應改要修法, 改成強迫勞動賺錢賠被害人,等他們清償後
04/05 09:27, 8F

04/05 09:27, 2周前 , 9F
才準出獄
04/05 09:27, 9F
在執行上會遇到幾個核心法律問題: 1. 禁止債務監禁: 現代法治國家普遍遵循《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禁止因為無法履行民事契約義務或 債務而將人監禁。 2. 勞動產值與賠償金額: 外籍車手通常涉及詐騙金額龐大。若以監獄內手工藝或簡單勞動的產值(時薪極低)計算 ,受刑人可能要工作數百年才能還清,這在實務上形同「終身監禁」,會引發人權爭議。 3. 獄政成本: 強制勞動需要管理成本、場地與技術,若產值不足以支撐管理費用,政府反而要花更多稅 金來維持這類受刑人的生活,對國庫也是負擔。 ※ 編輯: analysis5566 (101.8.138.107 臺灣), 04/05/2026 09:38:44 ※ 編輯: analysis5566 (101.8.138.107 臺灣), 04/05/2026 09:39:42

04/05 09:48, 2周前 , 10F
如果債主把債權以抵稅方式賣給國家..就不再是民事契約
04/05 09:48, 10F

04/05 09:50, 2周前 , 11F
終身監禁跟人權的關係是?? 不符合左膠的propaganda??
04/05 09:50, 11F
全世界沒有這種法律 連中東、新加坡也沒有

04/05 11:24, 2周前 , 12F
87
04/05 11:24, 12F

04/05 18:08, 2周前 , 13F
車手使用的收款銀行+車手使用的電信一起連坐罰www
04/05 18:08, 13F
可以修法

04/05 18:21, 2周前 , 14F
來台灣犯罪就對了~
04/05 18:21, 14F
詐騙總部設在東南亞園區

04/05 19:26, 2周前 , 15F
鞭刑怎麼沒用 去年詐騙適用鞭刑數量馬上變少 少在那邊
04/05 19:26, 15F
2026年Q1新加坡打詐現況 針對本地車手與人頭帳戶,嚇阻效果極明顯 較去年同期下降約 15% 到 20% 金額未顯著下降,顯示精準詐騙增加 依然是主要缺口,鞭刑物理上抽不到國外機房。 雖然正式法律在 2025 年底生效,對於本地「車手」和「人頭帳戶提供者(錢騾)」產生 了極大的嚇阻力,讓本地招募難度變高。 不過,今年前三個月的最新統計顯示,跨國投資詐騙和網路釣魚依然猖獗。雖然總案件量 比起去年同期下降了約兩成,但一月份的財損仍高達 4740 萬新幣,顯示躲在海外的機房 依然在瘋狂收割。 根據 2026 年 3 月的追蹤,光是今年 1 月份新加坡就發生了 2,800 多起詐騙,損失約 4,740 萬新幣。這顯示「強制鞭刑」雖然在法律層面有極大的威懾力,但對跨國、躲在境 外的詐騙集團來說,物理上的鞭子還是抽不到他們。 ※ 編輯: analysis5566 (101.8.138.107 臺灣), 04/05/2026 20:11:35

04/05 20:56, 2周前 , 16F
你以為鞭刑沒用,你怎知要是沒鞭刑,犯案率或許更高
04/05 20:56, 16F
鞭刑有用 中國、美國、日韓怎麼不立法? 因為連正常的中國人反對阿! 2013 年前後,中國廣東省人大代表陳偉才曾建議引進新加坡的鞭刑來嚴懲犯罪,但這項 提議在當時引發了極大的社會討論,最終因被認為違反人權且過於野蠻而並未採納。 目前全球僅剩約 16 個國家仍保有鞭刑,新加坡、馬來西亞、汶萊、印度尼西亞、伊朗、 沙烏地阿拉伯、卡達、阿拉伯聯合大公國、葉門、奈及利亞、波札那、賴索托、坦尚尼亞 、安地卡及巴布達、巴哈馬、阿富汗 ※ 編輯: analysis5566 (101.8.138.107 臺灣), 04/05/2026 21:20:24

04/05 21:50, 2周前 , 17F
詐團現在肯花1人2萬台幣以上請外國人來台當車手 代表目前
04/05 21:50, 17F

04/05 21:51, 2周前 , 18F
教育宣導和擾民措施和罰則已經讓台灣人不願才拿這點錢就
04/05 21:51, 18F

04/05 21:51, 2周前 , 19F
去當車手 但代價就是銀行多了一堆擾民手續
04/05 21:51, 19F

04/05 21:52, 2周前 , 20F
外國人來台犯罪已經不是我們罰多重可以解的了 人家過來前
04/05 21:52, 20F

04/05 21:53, 2周前 , 21F
哪會理你這邊罰則怎樣 要跨國合作 回國繼續作牢
04/05 21:53, 21F
法律通常規定一事不再理

04/05 22:34, 2周前 , 22F
跨「國」合作?
04/05 22:34, 22F

04/05 22:36, 2周前 , 23F
要連收款銀行跟電信一起罰,前陣子那一堆銀行鎖帳戶的新聞
04/05 22:36, 23F

04/05 22:37, 2周前 , 24F
中,就已經有人說了出來大力哭夭的,很可能就是詐團成員,
04/05 22:37, 24F

04/05 22:38, 2周前 , 25F
但在實務上根本沒辦法分辨阿。不要說啥抓到被判刑再來罰銀
04/05 22:38, 25F

04/05 22:39, 2周前 , 26F
行跟電信。這樣搞台灣的銀行,是覺得台灣各家銀行玩用戶還
04/05 22:39, 26F

04/05 22:39, 2周前 , 27F
玩得不夠大力嗎?
04/05 22:39, 27F

04/05 22:41, 2周前 , 28F
現在就已經是罵銀行搞各種政策來擾民,罵金管會都不管。銀
04/05 22:41, 28F

04/05 22:41, 2周前 , 29F
行就講那都是自保行為,金管會是能要銀行不做自保行為嗎?
04/05 22:41, 29F
要有證據證明他們的職員也有參與犯罪 ※ 編輯: analysis5566 (101.8.138.107 臺灣), 04/05/2026 23:03:40

04/06 10:42, 2周前 , 30F
不要講的像是現在就沒有銀行職員涉及各種犯罪...現狀不就
04/06 10:42, 30F

04/06 10:43, 2周前 , 31F
是就算有,銀行也沒在怕,弄一堆「自保」行為來玩用戶?銀
04/06 10:43, 31F

04/06 10:44, 2周前 , 32F
行就不怕阿...
04/06 10:44, 32F

04/06 12:29, 2周前 , 33F
感謝法普
04/06 12:29, 33F

04/06 18:04, 2周前 , 34F
說真的,6萬不算少,但也不算多...
04/06 18:04, 34F

04/06 18:11, 2周前 , 35F
善良沒寫在臉上所以可以搞一般民眾寧可錯殺?邏輯是?
04/06 18:11, 35F

04/06 20:36, 2周前 , 36F
說要法律更嚴格的不知道有沒有針的去跟立委建議過?
04/06 20:36, 36F

04/06 20:38, 2周前 , 37F
尤其能夠修法多國定假日 就能夠修更嚴格的法囉? XD
04/06 20:38, 37F

04/06 20:38, 2周前 , 38F
真的
04/06 20:38, 38F

04/06 21:24, 2周前 , 39F
還在賴給法律,重點在檢察官跟法官你知道嗎?別再騙無知者
04/06 21:24, 39F

04/06 21:26, 2周前 , 40F
前面有人說要鞭刑啊~ 科科
04/06 21:26, 40F

04/06 21:28, 2周前 , 41F
那你說檢察官跟法官的問題在哪?修法不能改善?
04/06 21:28, 41F

04/06 21:29, 2周前 , 42F
上面一堆說要修法的怎麼不回? lol
04/06 21:29, 42F

04/06 22:20, 2周前 , 43F
自己去做功課,新聞一堆有點基本能力都會找,只會開口要的
04/06 22:20, 43F

04/06 22:20, 2周前 , 44F
就算幫你蒐集一堆資料還是不會看啦,下次繼續一樣的抬槓,
04/06 22:20, 44F

04/06 22:20, 2周前 , 45F
又不是不知道這種人…
04/06 22:20, 45F

04/06 22:26, 2周前 , 46F
所以上面跟那些說要修法死刑或鞭刑的?
04/06 22:26, 46F
文章代碼(AID): #1fqHQtgW (Bank_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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