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化論」正名
澄清一下名詞,以免雞同鴨講,糾纏不清。
1. 演化 (evolution) 指「生物物種隨時間改變的現象」(Mayr, 1983)。
根據這個原始定義,我想除了創造論基本教義派以外,大概所有生物學家都
同意「演化論」。有些修正派的創造論者也同意,不過他們另有解釋。
2. 重點在於,物種改變的機制為何?所以著名的拉馬克「用進廢退說」
也是演化論的一種。
3. 達爾文認為其機制是物競天擇 (natural selection),這是我們耳熟能詳的。
4. 二十世紀初期的新達爾文主義 (neo-Darwinism),再加入基因與族群遺傳的
概念。
5. 然後又有非適應性的演化機制被提出來,包括基因漂流 (genetic drift) 、
中性基因 (neutral gene) 等等。
6. 鑑於種內演化不足以解釋大尺度的生物體制改變(巨演化),1980 年以後,
演化發生學 (evolutionary developmental biology) 強調胚胎發育與巨演化
之間的交互作用。
7. 現代主流的演化生物學是 3, 4, 5, 6 整合後的結晶。但是廣義來說,1-6
全部都是演化論。你講的是哪一種?
請網友在爭議的時後把對象分清楚,不要認為《物種原始》 (1859) 這本書的
遺漏,就是現代演化生物學的證據不足。事實上,現代演化生物學早已補充
了很多達爾文沒有講的部份,我們已經離達爾文很遙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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