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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買投資型保單
共 23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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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PO那個案例. A:死前5個月"躉繳" 92年8月腦部腫瘤治療,92年10月買保單,93年3月底走. B:全放超額,目標0元(安聯保費大於保額可以單筆),保費150萬,保額75萬. 所以躲不過實質課稅,因為他意圖根本就太明顯了. 我之前也一直在PO規劃投資型保單也可以拿到國稅局免稅證明. 要是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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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既然都知道遺贈稅法第16條第9款. 你不是說你也看過中高行的見解. 怎麼還是一整個不進入狀況?. 9 1 6/16 munemasa R: 投資型保單不用課稅----新聞標題.. 講得很清楚了. 這篇是我在查中高行的見解之前寫的. 後來查到,果然中高行跟我一樣的想法. 把第9款好好再看一遍. 再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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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缺點是紀錄性資產,但現階段的確是比較好規劃手法,而控股公司海外規劃. 一樣有很多風險這在之前討論串也提到很多,我自己也剛好因為這樣找了很多資料. 目前不同意見問題點. 1.短期規劃投資型,保險公司給付給受益人是一筆名目"死亡給付". 但現有案例都是想利用遺贈稅法第16條來逃,可是躲不過實質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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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上很多人都拿實質課稅這把大刀在砍. 但是"實質課稅"跟"租稅法律正義"往往都是糾纏不清. 長期規劃合法做 1.所得稅法第4條第7款. 2.遺贈稅法第16條第9款. 3.保險法第112條. "實質課稅"還能打的過"租稅法律正義"嗎?. 除了上面之外還可以主張"信賴保護原則". 依據. 1.75年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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